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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hzxrmzfbgs/2024-0001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互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是 |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日期:2024-03-20 | 
互政办函〔2024〕31号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全县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青海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青政办〔2021〕6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市关于开展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互助县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耕地“非粮化”整治行动,打好互助县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三年以来的收官歼灭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根据《互助县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截至2023年,全县累计完成耕地“非粮化”整治2.42万亩,占整治任务的82%,目前剩余0.55万亩整治任务(各乡镇具体整治任务见附件)。
 
按照总体安排部署,3-5月份要累计完成“非粮化”整治2.52万亩,总体整治率要达85%以上;5-7月份要累计完成“非粮化”整治2.72万亩,总体整治率要达90%以上;7-9月份要累计完成“非粮化”整治总面积2.82万亩,总体整治率要达95%以上;10月份要全面完成整治2.97万亩,总体整治率要达100%。
二、整治任务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整治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压茬推进”的要求,积极采取“动员种植农户整治一批、动员经营主体整治一批、依托国土绿化项目整治一批、依托植树造林行动整治一批、依托村庄美化行动整治一批、依靠政府兜底整治一批”的“六个一批”整治措施,逐步消化存量,坚决遏制增量,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一)明确耕地利用优先次序。各乡镇和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要进一步分类明确耕地用途,实行耕地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严格执行耕地利用优先顺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料生产,在此基础上可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
(二)开展“占用耕地种植绿化苗木、草皮及观赏类花卉”整治。按照“严禁占用耕地种植绿化苗木、草皮及观赏类花卉”的要求,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对正在违规开展的新增行为,责成经营单位、个人坚决移除,及时恢复耕地属性种植粮食作物;对于现存占用耕地种植绿化苗木、草皮及观赏类花卉的,在兼顾广大农民利益的前提下,统筹资金,结合生态建设国土绿化、村庄美化等项目,制定详细的移除方案,采取“腾退移栽、推介销售、造林利用、引导清理、依法整治”等措施,年内全部移除。
(三)开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林果类、中藏药材、经济类花卉及多年生牧草”整治。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坚决遏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中藏药材、经济类花卉及多年生牧草的新增行为,对于林果类新增行为,要按照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由县自然资源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对于永久基本农田内还未移除的林果类、中藏药材、经济类花卉及多年生牧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强化督促指导,年内全部移除。
三、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属地责任、工作责任,确保耕地“非粮化”整治各项工作有人抓、抓到位。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职能,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全程参与耕地“非粮化”整治。
(二)分类施策推进整治。各乡镇、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推动整治工作,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的关系,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地制定易操作、可执行的整治方案,根据不同耕地属性、品种及生长周期,分类施策,逐一细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任务,制定时间表,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媒介,深入宣传耕地保护及耕地“非粮化”整治相关政策措施,及时报道整治成效,并同步开展进村入户讲政策、讲法规、讲利弊,引导农户积极参与整治工作,营造全社会积极支持耕地“非粮化”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扎实开展督导检查。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县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配合,组成联合督导组,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强力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对整治工作不重视、敷衍应付、推诿扯皮、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县委县政府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互助县2024年耕地“非粮化”整治任务分配表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
附件
互助县2024年耕地“非粮化”整治任务分配表
| 乡镇 | 非粮化总面积 | 已整治面积 | 剩余未整治任务面积 | 备注 | 
| 威远镇 | 5113.57 | 4144.90 | 968.67 | |
| 巴扎乡 | 4272.38 | 3489.37 | 783.01 | |
| 红崖子沟乡 | 399.95 | 322.00 | 77.95 | |
| 西山乡 | 356.50 | 356.50 | 0 | |
| 东沟乡 | 1461.00 | 1172.20 | 288.80 | |
| 南门峡 | 1216.93 | 978.41 | 238.52 | |
| 丹麻镇 | 870.92 | 698.93 | 171.99 | |
| 台子乡 | 1809.74 | 1448.88 | 360.86 | |
| 塘川镇 | 1520.75 | 1268.65 | 252.10 | |
| 蔡家堡 | 234.08 | 200.30 | 33.78 | |
| 五峰镇 | 97.60 | 84.60 | 13.00 | |
| 哈拉直沟乡 | 971.50 | 777.98 | 193.52 | |
| 松多乡 | 501.77 | 410.16 | 91.61 | |
| 东山乡 | 591.39 | 523.86 | 67.53 | |
| 五十镇 | 380.43 | 332.81 | 47.62 | |
| 林川乡 | 1353.19 | 1083.19 | 270.00 | |
| 加定镇 | 6427.20 | 5237.38 | 1189.82 | |
| 东和乡 | 2130.58 | 1704.88 | 425.70 | |
| 合 计 | 29709.48 | 24235.00 | 5474.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