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标识码:6302230002 主办单位:互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青公网安备 63022302000103号 备案号:青ICP备16000286号-1
| 索 引 号:hzxrmzfbgs/2026-00075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互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是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日期:2026-09-02 |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镇燃气经营管理,保障燃气供应安全和用户合法权益,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互助县人民政府批准,拟与互助县金地燃气有限公司、青海东部中油燃气有限公司互助县分公司、海东平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互助分公司签订《互助县城镇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现将协议主要内容向社会公示。
一、特许经营项目名称:互助县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
二、特许经营者:互助县金地燃气有限公司、青海东部中油燃气有限公司互助县分公司、海东平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互助分公司。
三、特许经营范围:互助县行政区域内的管道燃气输配、供应、经营业务,以及相关燃气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等。
四、特许经营期限:互助县金地燃气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期限25 年(自 2026年9月1日起至2051年8月31日止);青海东部中油燃气有限公司互助县分公司、海东平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互助分公司特许经营期限20年(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46年8月31日止)
五、特许经营方式:以协议约定为准
六、其他事项:燃气价格、服务标准、安全责任等事项按协议约定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详见《互助县城镇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自协议生效之日起,2013年7月15日互助县人民政府与互助县金地燃气有限公司签订的《互助县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书》终止。
七、公示期限:自 2026年 9 月 2 日起至 2026 年 9月 10 日止(共7个工作日)。
八、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向互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并请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理由。
1、电子邮箱:1501395630@qq.com
2、联系电话:0972-8322475(工作日 8:30—18:00)
特此公示。
附件:1、《互助县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2013年签订)
2、《互助县城镇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互助县金地燃气有限公司)
3、《互助县城镇燃气特许经营协议》(青海东部中油燃气有限公司互助县分公司)
4、《互助县城镇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海东平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互助分公司)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 年 9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