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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nysfyqgwh/2026-0000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 | 公文时效:是 |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日期:2026-07-02 |
《农业示范园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复。根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农业示范园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607-630223-04-01-235126
三、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互助县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 杨绍进
四、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地点:互助县农业示范园区核心区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6年
七、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改造园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8栋,主要含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
(一)日光温室改造工程:15—20号日光温室改建7095㎡、9—10号南院双连跨日光温室提升2100㎡。
(二)设备购置:购置15—20号日光温室水肥一体化系统6套、17号日光温室自动灌溉系统1套、15—20号日光温室智能控制系统6套、全自动移动喷灌系统2套。
八、资金来源与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729.38万元,其中:土建工程费用605.65万元,占总投资的83.04%;设备购置费用94.35万元,占总投资的12.9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38万元,占总投资的4.03%。
资金来源: 700.00万元申请使用2026年中央和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29.38万元申请使用2026年县级配套资金或中央、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
九、联农带农机制
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700万项目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互助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项目受益金由互助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负责实施壮大十个村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资产收益按项目资金700.00万元的3%进行分红(即21.00万元),向十个村进行分红。
完善产业链条,促进产业化发展,建设现代农业。一是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培育壮大知名度高、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蔬菜种植企业,通过发展“订单农业”,积极引导农户种植区发展标准化种植。二是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发展、逐步规范”的方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加快培育种植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其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从种苗、水肥等投入品的质量安全、果蔬种植环境和卫生管理及安全卫生检验等方面,制定系统的技术标准。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积极推动农户按标准化要求生产,形成市场竞争力强的品牌产品,提高市场占有份额。
运营单位优先吸纳本村及周边村社的群众就地就近劳动务工,获得稳定的工资性收入。在吸纳劳动力时必须优先考虑脱贫群众、监测户、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等弱势群体,通过项目的实施,解决当地务工人员8人,临时用工300人次,发放工资35万元以上,增收经济效益显著。
项目运营后,为提高蔬菜产量、质量,统一产业生产标准,由村集体/合作社指导培训,采取专家授课、现场指导等形式,对约农户250人进行种植技术培训指导,对种养殖大户进行重点指导,通过技术培训带动,提升壮大种植产业优势,带动农牧民增产、增效、增收。
公示期为2026年7月2日至7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互助县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反映。
监督电话:0972-8318056(互助县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监督举报电话)
12317(监督举报电话)
互助县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