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hzxslj/2025-00025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互助县水利局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水利、水务  发布日期:2025-12-11
互助县哈拉直沟乡、丹麻镇 小型灌渠渠首水毁工程施工完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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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工程建设相关要求,现将互助县哈拉直沟乡、丹麻镇小型灌渠渠首水毁工程项目完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互助县哈拉直沟乡、丹麻镇小型灌渠渠首水毁工程

二、建设地点

互助县哈拉直沟乡、丹麻镇(16个行政村)

三、建设依据

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互助县哈拉直沟乡、丹麻镇小型灌渠渠首水毁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互政函【2025】72号).

投资下达文件:互助土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互财农【2025】37号)

四、批复建设内容

维修溢流坝15座,护坦15处;疏浚清淤7处,清淤量4085m³;安装铅丝石笼7处;维修闸门4处,新建引水口1座。

五、下达投资

总投资404.2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75.00万元、省、县级财政资金16.17万元。

六、参建单位

质量监督单位:互助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项目法人: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设施运行服务中心

设计单位:青海云河水利水电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海益正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质量检测单位:青海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宏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运行管理单位:互助县哈拉直沟水利管护所    

七、工程完成情况

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工程建设内容

八、公示期及监督单位和电话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互助县水利局反应。

县水利局  电话:0972-5920828

监督举报   电话:12317


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局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