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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30921001
标    题 互助县物业星级评定侵犯广大业主权利
姓    名 保**
性    别
手    机 173****8179
邮    箱 b******0@163.com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3年09月21日
信件内容        互助县在2021年对全县物业服务进行了星级评定,各小区业主作为物业服务的最终使用人,也是对物业服务评定最有话语的人,各小区物业星级评定物业服务星级征集了多少业主的意见,就拿园丁花园小区来说,一二三期1700多户业主,小区目前被环宇物业搞得怨声载道,对环宇物业星级评定征集了小区多少业主的意见让其评定为三星级?评定星级的评委们有多少去现场征集过民意?让物业协会给物业自己评星级,哪里有既当评委又当比赛选手的事情?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互助县物业星级评定侵犯广大业主权利”的信访件收悉。经互助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调查核实,现就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和《青海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互助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规范互助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物业星级服务和星级收费工作,2021年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会同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威远镇政府及各社区、互助县物业协会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评组,对全县35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按照《青海省住宅物业服务星级标准》进行了考评。在考评过程中,充分考虑业主满意度调查、主管部门综合测评等因素,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评原则。其中业主满意度调查一项,除赋予社区居委会一定的分值外,还根据小区大小,在 30%-95%的业主当中进行了广泛的意见、建议征求。考评结果在各物业小区公示栏和业主群以及互助融媒等载体上公示长达一个月,在公示期内未接到任何举报投诉电话。物业星级考评每两年进行一次,实行动态管理,结合主管部门日常检查和考核以及定期考评,考评标准根据物业行业发展进行适时调整。
      目前,2021年星级评定结果适用将于2023年12月到期,为保证全县各物业小区规范有序管理,2023年10月份,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会同相关单位对38个小区进行了星级考评,待结果汇总后在全县范围内公示并征求广大业主意见。
      在此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感谢您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承办人:丁国福
      联系电话:8326898
      承办单位: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处理对象 县长
处理时间 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