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互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指南

  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县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统一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涉及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请直接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

(一)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信函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下载并书面填写《互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在线申请的请在本页面选择“在线申请”操作。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提出申请后,请第一时间电话告知互助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972-8324776 传真号码:0972-8323499)。

1、本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互助县威远镇北大街1号 邮政编码:810599)

2、本单位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助县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的“依申请信息公开”页面,在线申请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单位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除信函和在线申请外,本单位暂不受理其他方式提出的申请。

(二)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互助县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信息审核流程图》。

本单位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信息公开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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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互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图》.doc
附件【互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