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查询
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30919001 | |||
标 题 | 县级志愿者待遇问题 | |||
姓 名 | 刘* | |||
写信时间 | 2023年09月19日 | |||
信件内容 | 各位领导: 我就想咨询一下,为什么互助县对志愿者待遇问题还是按照2012年和2017年的政府文件执行,难道县政府针对志愿者的问题一直没有出台过文件吗?现在是我2023年了,都过去十年了,再说了现在的志愿者大部分都已经超过公考的法定年龄了,你让我们通过考试解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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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 您好!你在县长信箱反映的“互助县县级志愿者待遇问题”的信访件收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就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为什么互助县对志愿者待遇问题还是按照2012年和2017年的政府文件,县政府针对志愿者的问题一直没有出台过文件吗”问题。经核实,2008年9月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互助县“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办法》(互政〔2008〕195号)并于2012年12月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改后的条款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关于原则同意将第四轮服务期满的县级志愿者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继续聘用的批复》(互政〔2017〕278号)文件:“聘用的第四轮服务期满的县级志愿者为编外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生活费补助在现行标准2590元/月的基础上每年增资70元,今后凡第四轮服务期满的县级志愿者照此执行”的精神执行。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待遇标准,且县级志愿者岗位是县政府为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而提供的带有志愿者服务性质的临时岗位,受县级财政的制约,短期内无法提高待遇标准。县上鼓励县级志愿者通过公考、自主创业等多种渠道就业,寻求更大发展。 感谢您对我县县级志愿者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承办人:何积妍 联系电话:0972-8381376 承办单位:互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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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3-1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