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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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30225001 | |||
标 题 | 关于商品房产更名问题 | |||
姓 名 | 田** | |||
写信时间 | 2023年02月25日 | |||
信件内容 | 各位领导: 你好,本人父亲在东润国际有一套房子,现在由于年龄问题, 以至于房贷办不了,现在想更名到本人名下来办理房贷(直系亲属更名)。开发商要收取更名费10000元,想咨询下这项收费这么多 是否合理呢,还望房产局有关方面领导答复下,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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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好!您在县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互助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调查,现答复如下: 经查,您所购房屋为“东润国际名苑”项目5号楼****室,缴纳房款591798元,您于2019年1月21日签订了《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了合同备案(合同编号:YS02232019000454)。该项目于2020年12月29日由互助县法院批准进行了破产重整,“东润国际”名苑项目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时间交付使用,市民提出的商品房产权更名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能转让:(六)、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之规定,没有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转让的。 您提出的因不能贷款需撤销《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单方面解除合同行为。因您已签订《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我中心不得干预,建议您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条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走司法程序解决更名问题。 互助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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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3-0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