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问题
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20112001 | |||
标 题 | 关于新安路人为移动人行道拦路石的问题 | |||
姓 名 | 商* | |||
写信时间 | 2022年01月12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今年是互助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关键一年,近期有个别人将人行道拦路石(球形)移动,在人行道停车,拦路石摆放乱,这是一种极不文明的行为,希望有关职能部门予以现场查看解决。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 “个别人将人行道拦路石(球形)移动的不文明行为”的情况,现答复如下: 针对部分市民因车辆通行等原因,私自移动挡车石的现象,我局已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对此类不文明现象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恢复移位的挡车石给县城环境、市民出行提供方便。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杜绝此类现象。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
互助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处理时间 | 2022-0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