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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民互动

反映问题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10314001
标    题 天镜小区若干问题
姓    名 韩**
性    别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1年03月14日
信件内容 相关领导:
       我是天镜小区一号楼住户,该小区自销售以来,问题频发,始终无法得到解决,让很多花钱买了房子的人,无法入驻,已经入驻的住户,无法享受合同规定的权益,多次反映无效,走该渠道进行申诉。
       问题一:赔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天镜小区和购房者签署的协议中明确规定,延期交房会按规定比例进行补偿,3年过去了,补偿迟迟没有到位。请出面解决。
       问题二:用电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天镜小区一号楼属于居民楼,属于民用电,而小区2年来一直以商业用电进行收费,霸王条款,爱用不用;请出面解决。
       问题三:电梯使用问题。一号楼已入驻2年,而电梯迟迟没有使用,当时购买房子的其中之一是看重有电梯,老人上下楼方便,但是电梯始终没有投入使用,天镜小区没有任何解释和解决,请出面解决;
       问题四:没有物业,无人管理,无人清扫卫生,保养等;目前小区内垃圾各住户自行处理,如焚烧等,不但污染环境,各住户怨声载道,请出面解决;
       问题五:房产证的问题,本人购置房屋,全款交纳房费时间是2014年,如今已过去7年,房产证一直没有下来,焦急心态可想而知,请解决。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您的来信已收悉。3月30日,我中心会同阳光社区、青海恒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就投诉业主反映的有关问题向王进辉等6名业主代表进行了现场答复,具体如下:

一、关于逾期交房的赔偿问题

青海恒健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恒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互助县人民法院裁定已开始执行《重整计划》。《重整计划》系基于全体债权人利益而制定,对全体债权人均具有约束力。考虑到业主 2014 年左右购买的房屋房价是现期市场价格的60%,因此在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时对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均调整为0,即逾期交房违约金不予清偿。若仅针对业主主张的违约金进行个别清偿,将导致越来越多的业主及其他债权人要求清偿《重整计划》中本不予清偿的债权,必将会使青海恒健公司增加巨大数额的债务,而且将导致《重整计划》无法顺利执行。会上,业主代表要求青海恒健公司提交《重整计划》, 青海恒健公司代表表示将尽快发放到业主手中.

二、关于用电问题

青海恒健公司开发的“天境小区”项目未竣工验收,小区用电为工程用电,但业主是按照居民用电收费标准交纳的电费。由此产生的电费差价一直由青海恒健公司垫付,不存在业主所反映情况。关于电费标准,会议已明确业主承担0.45元/度,其余超出部分由青海恒健公司承担。

三、关于电梯问题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装调试后的电梯投入使用前需准备资料到特种设备研究院去报检,通过检验后再到技术监督局去注册登记,领取安全检验合格证才可以正式投入使用。青海恒健公司“天境小区”1、3、5、7、9号五栋花园洋房的电梯在春节前已组织原施工队伍进行安装、调试。目前在等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待检测通过后便可正常运行。对于电梯报检情况,由青海恒健公司近日邀请业主代表到青海省特种设备研究院进行核查。

四、关于物业管理问题

鉴于该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无法得到业主认可的实际,根据业主提议,青海恒健公司、管理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及业主经协商达成了共识,该小区由社区负责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目前社区已完成业主代表的提名推荐工作,报威远镇政府审批。

五、产证问题

目前“天境小区”因存在未付款项及未验收的情况,该房产未到达办理不动产证的条件,在后续的工作中由管理人负责工程验收。待办理不动产证的条件成熟,尽快组织办理。

 

互助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处理对象 县长
处理时间 2021-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