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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民互动

反映问题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00722001
标    题 七彩星河湾小区问题多
写信时间 2020年07月22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们向你反映七彩星河湾小区的以下问题,望能予以关注解决。

    1、该小区住户已入住多年,有的都5、6年了,但到如今都不给办理房产证,开发商的问题不能让老百姓受损失;

    2、小区1、2、3号楼住户停车难。小区处在商业步行街,管理混乱,成了大众停车场,货车、大车、外部车辆乱停乱放,横三倒四,致使住户无处停放车辆,既影响市容市貌、又堵塞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

    有关职能部门应该有所作为,关心一下市民的正常需求。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您的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截止目前七彩星河湾小区开发商青海有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只申请了5号楼的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其余楼盘未向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原因是青海有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七彩星河湾小区住宅楼与之相连的部分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后未完成商铺实测工作,所以无法申请首次登记发证工作,目前只进行5号楼的首次登记发证工作。

商铺实测工作,应由青海有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尽快进行除5号楼以外的房屋和商铺的实测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待房屋和商铺实测工作完成后,青海有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已竣工的备案材料、房屋测绘报告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进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我局也将继续督促其尽快完成此项工作,首次登记之后各住户可持经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税费缴纳凭证、房屋分层分户图、幢占地宗地图、登记双方(包括住户和企业)的身份证明等材料进行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

        针对乱停放车辆问题,互助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及时指派专人到七彩星河湾物业公司调查核实,并与物业公司负责人共同研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下整改措施:

        1、从8月6日起对七彩星河湾小区和商业区全部划定车位,对车辆停放进行有序管理。

        2、完善商业区监控、门禁设施、停车标识、消防通道标识,尽快与县发改、城管部门协调,参照海州广场做法对商业区的车辆停放实行收费管理,杜绝外来车辆长期停放,占用车位。

        3、以上两项措施8月30日前完成。

 

互助县自然资源局   互助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处理对象 县长
处理时间 2020-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