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问题
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
标 题 | 暖气费收费标准 | |||
姓 名 | 刘** | |||
写信时间 | 2020年03月4日 | |||
信件内容 | 领导: 您好! 劳烦咨询一下,互助县区域内的冬季取暖费收费标准? 由物业统一供暖,收费标准应该是按建筑面积,还是实用面积进行计算收费?每平方米的收费价格应该是多少? 谢谢!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刘先生:
您好!您向县长信箱反映“互助县区域内暖气费收费标准等问题”的信件已收悉。根据县长信箱来信处理单的批示精神,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互助县住宅小区冬季取暖费收费标准情况说明
目前,我县实行集中供暖的住宅小区无统一收费标准。根据2016年市政府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海东市天然气价格实行联动机制。每年县金地燃气有限公司与上游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海分公司)签订天然气购销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天然气价格根据上游公司所定气量和价格进行上浮或下浮,因此,无法制定统一集中供暖价格。我县住宅小区冬季取暖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分户采暖,一种是集中供暖。由物业公司统一供暖的小区,供热价格由两部分构成,即供暖服务费和燃料费(供暖服务费时指供热过程中产生的水费、电费、物耗、大修理费及人员工资等。燃料费是指集中供热用气费用)。每到供暖期,物业公司采取“提前预收,多退少补”的原则,向住户收取取暖费,在供暖期结束后,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委员会邀请县房管局、物价所及业主代表,将对供暖期间产生的费用进行核算并公示,多余的退还给业主,不够的由业主补缴。
二、关于取暖费按建筑面积收费,还是按实用面积收费情况说明
按照相关规定,住宅小区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未标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如,我县园丁花园小区、林业小区由物业公司统一供暖,2016年取暖费标准:园丁花园小区按建筑面积计算为4.21元/㎡/月,按套内面积计算为4.61元/㎡/月;林业小区按建筑面积计算为4.33元/㎡/月,按套内面积计算为4.77元/㎡/月。不论按建筑面积计算,还是按套内面积计算,住户在取暖期所缴纳的取暖费基本一致。 最后,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互助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处理时间 | 2020-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