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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0814001 | |||
标 题 | 七彩明珠廉租房是否能办房产证 | |||
姓 名 | 七*****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8月14日 | |||
信件内容 | 各位领导: 您好!本人于2018年申请七彩明珠廉租房一套,当时交了22万元,当时签的协议是五年以后,通过购买产权的方式可以办理房产证。但今年我去政务大厅房管局窗口交租金,工作人员明确告诉我房产证办不下来了。到底是咋回事?也没看见相关文件,麻烦相关部门解答疑惑?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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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青房组办[2015]17号《青海省城乡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海东市出售公共租赁住房的批复》规定,按照《青海省保障性住房准入分配退出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和2014年“两房并轨”试点推行公共租赁住房配售制度改革的要求,同意互助县出售公共租赁住房100套。我县于2015年之前出售鼓楼花园、阳光酒城、北山林场等小区的公共租赁住房100套,已达到我县出售100套公共租赁住房的套数。 根据《互助县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第五章配售管理第二十三条内容规定:县人民政府在确保满足租住需求且预留一定房源的前提下,经省、市主管部门同意向符合条件且有购房意愿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出售。对配售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县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税务局和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确权。 截至目前,省、市部门未出台公共租赁住房政府和个人产权份额的相关规定,我县无法对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份额确权;我县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较紧缺,故不再出售公共租赁房和办理产权证事宜。 互助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72-8327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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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4-0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