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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40620004
标    题 翡翠城花样年华物业乱收费问题
姓    名 李*
性    别
手    机 187****6742
邮    箱 1********4@qq.com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翡翠城花样年华物业存在以下三个疑似乱收费问题。1:翡翠城花样年华物业办公室的收费公示栏上写明装修垃圾是按每平方4.5元收取,实际却是按每户500元收取。 2:互助县于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翡翠城花样年华物业依旧按照商铺每平方6毛代收取垃圾处理费,在商铺户主领钥匙当天就提前收取一整年的商铺垃圾处理费,问题是这个时候的商铺尚未确定商铺营业的类型且尚未开始营业。 3:商铺住户办理电卡开户时收取50元的卡费。 希望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核实翡翠城花样年华物业是否存在乱收费的问题。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信访件收悉。县市场监管局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组成联合调查组联合调查核实,现就反映问题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装修垃圾处理费未按公示4.5元/平米收费,而是按每户500元收费的问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装修垃圾处理费不在政府定价范围,采取物业公司和业主协商确定的办法。目前,互助县周边没有建筑垃圾场,每次运输装修垃圾路途较远,人工及油费较高,若继续按4.5元/㎡收费已无法做到收支平衡。业主在装修时,装修垃圾处理采取业主自行处理或物业统一处理的办法,物业公司不做强制要求,对于自行处理装修垃圾的业主,物业公司不再收取装修垃圾处理费;对于要求物业公司统一处理的业主,装修垃圾处理费采取双方协商的办法,花样年物业公司在与业主签订装修协议时已明确告知业主。对于物业公司公示栏中装修垃圾处理费4.5元/㎡收费标准,联合检查组已要求进行删除,改为双方协商确定。
    2.关于垃圾处理收费标准问题。根据互助县人民政府2023年12月28日印发《关于同意互助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实施方案的批复》〔互政函(2023)361〕文件精神,对互助县城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物业公司按此文件规定的标准和市场监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代收垃圾处理费并上交县环卫公司,不存在乱收费问题。
    3.关于水电卡收费问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商铺首次开通水电,办理水电卡是免费的,如业主丢失水电卡需要补办,每张卡按成本价进行收费。经查,该小区仅有226号商铺业主在办理开通水电时由于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按补办电卡收取了业主50元费用,在联合调查组调查之前,物业公司已经给业主退还了水电卡费用。
在此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感谢您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承办单位: 互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互助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8325315       8326898
处理对象 县长
处理时间 2024-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