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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40313001
标    题 东大街与迎宾大道丁字路口
姓    名 l**
性    别
手    机 187****4597
身份证号 6321**********0050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4年03月15日
信件内容 各位领导:
    你们好 ,能否考虑下在东大街与迎宾大道丁字路口处(文昌苑售楼部)架设人行高架桥,因为附近有城东小学,每天下午学校放学后学生及接送学生的家长很多,加之东大街与迎宾大道过往车辆较多,导致堵车严重,需要交通部门人员去疏导指挥,如在此位置架设人行高架桥,既方便学生及家长能安全通过路口,又能避免过往车辆礼让行人导致的交通堵塞问题。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调查,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修建过街天桥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车流量很大,车头间距不能满足过街行人安全穿行需要,或车辆严重危机过街行人安全的路段;二是过街行人密集,影响车辆通行,造成交通严重阻塞;三是横过交叉口的一个路口的步行人流量大于5000人次/小时,且同时驶入该路口的当量小汽车交通量大于1200辆/小时;四是行人横过城市快速路;五是通行环形交叉口的步行18000人次/小时且同时车辆2000;六是铁路相交,阻滞人口1000人次,或道口关闭15分钟。目前,我县城区人流量、车流量都不具备修建过街天桥条件要求,无法通过专家论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县财政资金紧缺,无力承担建设费用。所以我县目前尚不具备修建过街天桥的条件。
    在此,感谢广大群众对我县交通事业的支持与关注,我们将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文明的出行环境和出行方式。
    承办人:权朝慧
    承办单位: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9728322189

处理对象 县长
处理时间 2024-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