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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31204001
标    题 七彩星河湾停车问题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31
手    机 155****8935
身份证号 6321**********1430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3年12月5日
信件内容 各位领导:
    七彩星河湾二期于2023年4月份左右开始交付业主,但至今在二期的业主停车一直按临时车辆处理,去物业反映,物业说二期规划没有地上停车,二期业主全部进行地下停车,二期业主有地下车位的业主给予办理月租,没有地下车位的不予办理月租车位。二期粗略计算一下有368户业主,后期加上周围商区,地下车位也不够全部业主的停车需求,按物业的说法,没有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就没法按月租进行停车,只能按临时车辆在本小区停车,这样二期没有购买地下停车位的业主每天的停车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七彩星河湾停车问题”信访件收悉。经互助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调查核实,现就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互助县七彩星河湾小区(二期)由青海有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 年9 月投资建设,建设住宅楼9幢,326 套住宅,建筑面积61747.87 ㎡(其中:住宅面积41044.12㎡;商业面积4006.78 ㎡;地下停车场16490.81 ㎡)。根据规划,小区实行人车分流,规划建设停车位328个,其中:建筑区划内的地下规划停车位234个,人防车位94个。停车位与住房达到1:1的配置。
      二、办理情况
      经调查,该小区地下停车位系青海有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根据规划所建,并未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之规定,青海有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规划建设停车位进行出售、出租,同时将部分人防车位进行了出租。对于既不愿意购买车位也不愿意租赁车位的业主,可选择将车停放在小区外围停车场,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收费。
      在此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感谢您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承办人:李桂梅
      联系电话:8326898
      承办单位: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处理对象 县长
处理时间 202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