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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20908001 | |||
标 题 | 关于互助县鼓楼花园物业推卸责任不作为问题 | |||
姓 名 | 马** | |||
写信时间 | 2022年09月8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反映几件事情,希望能得到解答。 1,首先是鼓楼花园万奎物业公司保安上岗到培训不到位,业主在遇到问题寻求解决时态度恶劣推卸责任,其次是小区内监控设施因暴雨影响接收器损坏,监控录像不完整导致业主车辆等财产损失发生时无法查看监控。在与物业负责人沟通时,物业负责人以疫情防控物流不发货为借口(据了解目前青海省疫情防控并未阻断物流运输通道)不作为,业主在询问待疫情结束物流通畅后能在多长时间内修复监控问题时,物业负责人拒绝回复态度恶劣。 2.鼓楼花园小区电费要比国家电网规定的电费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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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县长信箱反映的“鼓楼花园物业推卸责任不作为”的信访件收悉。经互助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调查处理,并与您进行沟通,现场解决您所反映的问题,现书面答复如下: 1.关于在业主遇到问题寻求解决时态度恶劣推卸责任的问题。我中心已责令物业公司进行整改,物业公司负责人当面向您进行了情况说明并道歉,现已整改完毕; 2.关于监控设施损坏无法查看监控的问题。物业公司已于9月21日修复监控设施,现监控设施运行正常,业主可按规定调取监控录像; 3.关于鼓楼花园小区电费比国家电网规定的电费高的问题。该小区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并在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公示,不存在比国家电网规定的电费高的问题。 在此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感谢您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互助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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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2-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