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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民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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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50820001
标    题 关于完善农家乐管理的建议
姓    名 王*
性    别
手    机 138****7892
身份证号 6223**********0823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长:
    您好!我是来自甘肃省武威市的游客,8月14日,我通过微信,联系互助县北山国家森林公园明月清泉嘉园农家乐老板,以每天268元的价格,预订了8月15日和16日的房间,并按老板的要求预付了300元订金。之后由于计划有变,无法成行,8月15日上午11点多开始,我多次与明月清泉嘉园农家乐老板协商退还订金事宜,老板以房间预定给我后,拒绝了其他游客为由,不予退还订金。最终明月清泉嘉园农家乐老板表示,300元订金中200元不退,100元作为下次住宿的预付款。
    从这件事反映出了贵县农家乐在经营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建议进一步完善。一是农家乐老板对订金的概念认识还不准确。提前收取订金,是为了保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是单方面保障农家乐老板的利益,就会让游客的利益受损。而且农家乐老板在要求我支付订金时,并没有明确告知如果发生行程变更不来住宿的情况时,不予退还订金二是农家乐管理人员的经营理念还需提高。我与明月清泉嘉园农家乐老板协商时提议,300元订金如果不退,就作为下次住宿的预付款,农家乐老板拒绝了我的提议。旅游市场的口碑都是靠的口口相传,农家乐老板如果太注重眼前利益,目光不放长远,生意就做不长久做不大,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贵县的旅游形象。三是相关部门在农家乐管理上还需加强。建议贵县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农家乐管理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农家乐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运营能力,如果出现问题积极与游客沟通,在保障双方的权益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增加游客的满意度,为贵县旅游产业发展塑造良好形象。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游客朋友:
    您好!您通过县长信箱反映的“关于完善农家乐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旅游服务中心进行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县旅游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核查了解,并与明月清泉嘉园农家乐负责人沟通协调后,该农家乐已将订金全部退回。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已记录备案,后续将结合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组织星级农家乐经营户定期开展培训,提升农家乐经营负责人和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经营管理运营能力。
    2、联合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农家乐的督导检查,从经营理念、服务质量水平、食品环境卫生、诚信经营等方面加强对农家乐的后续监管,在经营运营中对问题较多,屡教不改的星级农家乐取消星级等级,对发现问题较多的非星级农家乐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责令停业整改等相应处理。

    承办人:贺生印
    承办单位:互助县文体旅游局
处理对象 县长
处理时间 2025-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