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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50611001 | |||
标 题 | 甘禅养路段家属院顶层常年漏雨 | |||
姓 名 | 李**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6月12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委、县政府领导: 您好!现向有关部门求助对威远镇威北路建材巷的甘禅养路段家属院的六层居民楼屋顶防水进行维修。该幢居民楼,共4个单元,因年久失修,顶层房屋常年大面积漏雨,严重影响住户居住体验,部分单元顶层房屋甚至无法正常居住,马上2025年雨季来临,恳请领导协调有关部门给予适当修缮,并建议纳入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或由辖区相关单位、居委会等组织院内居民集资进行修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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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甘禅养路段家属院建成于1997年,楼栋数1栋,居民户数36户,建筑面积1967.04平方米。小区内存在上下水管网年久老化,路面损坏,停车位紧缺等一系列问题,居民生活水平得不到保障。2022年被我单位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该小区改造内容为:内墙面粉刷、地面铺设地砖、沥青铺装、顶棚粉刷、花坛改造、新增门禁系统、停车位划线、健身器材等。项目已于2023年12月19日完成竣工验收。 二、答复情况 我中心工作人员与设计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于2022年在该小区进行初步设计时了解到,因屋面漏水,该小区已于2021年由居民自行筹款完成屋面防水改造,根据省住建厅规定,若居民自改屋面防水层为5年内新增,经实地勘察后予以保留,避免重复施工。故初步设计取消了屋面改造内容,目前该小区已改造完成,暂时无法对小区进行二次改造。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防水工程保修期最低为5年,目前该小区屋面尚在保修期内,建议居民联系原屋面防水施工单位履行维修责任或自行集资进行维修。 在此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感谢您对我县住房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承办人:王得民 联系电话:09728327814 承办单位: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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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5-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