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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政策新规】农村低保对象医疗帮扶政策解读来了
发布时间:2023-01-12 17:30:00        文章来源:        浏览:


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是否享有先住院后结算政策?农牧区低收入重点人群有哪些健康帮扶措施?医保扶贫领域保障政策有哪些调整……针对以上问题,海东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对医疗帮扶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是否享有先住院后结算政策?

省内各级医疗机构持续落实“先住院后结算”政策。依托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做到精准识别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实现“先住院后结算”。

是否持续实施“一站式”服务?

加强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持续完善服务方式,全面实现省域内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方便患者就医和费用结算。

农牧区低收入重点人群有什么健康帮扶措施?

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重点落实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健康帮扶措施。

特困人员有什么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特困人员(含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并代缴。

农村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有什么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农村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2022年至2025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逐年按80%、70%、60%、50%递减的比例给予资助。

返贫致贫人口有什么医疗救助政策?

返贫致贫人口享受与农村低保对象同等的医疗救助政策。返贫致贫人口已纳入特困人员救助范围的,按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政策给予救助。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有什么大病保险倾斜政策?

基本医保实施公平普惠保障政策。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的倾斜保障政策。

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有什么倾斜保障政策?

2022年至2025年,对特困人员(含孤儿)、农村低保对象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其身份存续期间,住院医疗费按照90%予以报销;稳定脱贫人口按照80%予以报销。

医保扶贫领域保障政策有哪些调整?

将现行的农村低收入救助对象(低保边缘群体)医疗救助起付线1500元、救助比例70%、年救助最高限额2万元的倾斜政策,调整为农村低收入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年度内累计超过2500元以上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2万元。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标准是多少?

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住院待遇保障水平,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0%以上;“两病”政策范围内的药品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5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50%以上。

参保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有哪些调整?

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参保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年度内累计达到1.2万元,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80%不变。

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有什么救助保障政策?

统筹加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救助保障,重点救助对象门诊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其中,特困人员最高限额为7万元;其他重点救助对象最高限额为6万元。医疗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等支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按政策规定给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符合哪些条件的脱贫人口可以纳入医保部门因病返贫监测范围?

对脱贫人口中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全省上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纳入医保部门因病返贫监测范围。

来源:海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