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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15 18:17:20        文章来源:        浏览:

一、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包括那些资金?

答: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包括中央、省、市和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补助资金。

二、问:衔接资金优先保障的内容有哪些?

答:衔接资金应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求,兼顾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目标任务,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要重点用于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

三、问:衔接资金用于支持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有哪些方面?

答:衔接资金用于支持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包括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副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动态监测及进行帮扶;“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支持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二是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主要是培育和壮大藏羊、牦牛、油菜、青稞、八眉猪、马铃薯等特色优势产业,推动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解决农畜产品“卖难”问题;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支持实施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特色产业、民族村寨发展及欠发达国有农场和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发展。

四、问:衔接资金不得用于哪些方面?

答: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

(一)单位基本支出;

(二)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三)修建楼堂馆所;

(四)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五)偿还债务和垫资;

(六)设立基金和风险防控池;

(七)购买保险;

(八)其他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无关的支出。

五、问:中央衔接资金和省、市、县衔接资金安排使用有哪些不同?

答:中央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等方面。省、市、县级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方面。

六、问:衔接资金使用中各部门的职责有哪些?

答:县财政局和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林业草原、发展改革、民宗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履行资金使用管理职责:县财政局负责预算安排和下达资金,指导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林业草原、发展改革、民宗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提出资金分配(使用)建议方案、开展资金和项目监督管理、确定绩效目标、实施绩效管理等具体工作。

七、问:衔接资金需要公开公示吗?

答:衔接资金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一是县财政局对衔接资金安排情况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行业主管部门对衔接资金分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二是行业主管部门对衔接资金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情况在实施乡镇、村、项目实施点及县级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互政办〔2021〕55号:关于印发互助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