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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2021-12-12 20:38:03        文章来源:        浏览: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行政许可类事项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权限内)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行政许可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部门规章的决定》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结果信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信息:(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许可项目、有效期、审批机关)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2

行政许可类事项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权限内)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行政许可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部门规章的决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结果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类别、执业地点、证书编码、主要执业机构、发证(批准)机关等相关信息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3

行政许可类事项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权限内)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行政许可法》、《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结果信息——设置审批结果信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表)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4

行政许可类事项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权限内)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结果信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信息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诊疗科目、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登记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审批机关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5

01 行政许可类事项

医师执业注册(权限内)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行政许可法》、《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结果信息,(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包括姓名、性别、类别、执业地点、证书编码、主要执业机构、发证(批准)机关等相关信息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6

行政许可类事项

护士执业注册(权限内)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行政许可法》、《护士条例》、《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结果信息,(护士执业证书)包括姓名、性别、类别、执业地点、证书编码、主要执业机构、发证(批准)机关等相关信息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7

行政许可类事项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权限内)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行政许可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结果信息——卫生许可证;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许可项目、法定代表人、有效期限、证书编号等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8

行政许可类事项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结果信息——卫生许可证;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许可项目、法定代表人、有效期限、证书编号等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9

行政许可类事项

放射诊疗许可证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 2016.1.19修改)第15条 。第16条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结果信息——(放射诊疗许可证)信息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诊疗科目、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登记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审批机关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10

01 行政许可类事项

高领老人优待证核发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四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3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结果信息,(高龄老人优待证)包括姓名、性别、发证(批准)机关等相关信息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11

行政许可类事项

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行政许可法》、《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结果信息——统计调查结果信息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12

行政许可类事项

输卵(精)管复通手术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行政许可法》、《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结果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婚育情况等相关信息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13

行政许可类事项

受理再生育子女申请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行政许可法》、《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结果信息——审批结果信息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14

行政许可类事项

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结果信息——卫生许可证;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许可项目、法定代表人、有效期限、证书编号等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15

行政许可类事项

卫生用品生产企业许可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行政许可法》、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016.8.25)第200项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

2.《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省政府令第101号 2014.4.23)第51项 卫生用品生产企业许可下放至市州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结果信息——卫生许可证;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许可项目、法定代表人、有效期限、证书编号等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1

行政给付类事项

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农牧民节育手术术后并发症和两女户子女高校就学补助对象的确认及奖励扶助资金的发放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21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暂行办法》的通知青政[2004]77号

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将符合规定的“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 人口政法〔2011〕53号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60号

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实施“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83号

《关于建立农牧民节育手术术后并发症和两户子女高校就学补助机制意见的通知东署办[2008]138号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结果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家庭类型、扶助金额等相关信息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1

01 行政收费类事项

社会抚养费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征收依据及标准、决定送达、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







结果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住址、征收金额等相关信息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