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实施方案
第一章 项目概要
第一节项目建设背景
为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和应用水平,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试点地区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实现综合示范工作“服务三农”和“精准扶贫”的目的,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4]41号)、《关于开展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5] 6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互助县)被商务部确定为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示范县。2015年11月底,互助县工业和商务局委托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此项目的招标工作。2015年12月10日,福建省海都公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所属子公司)成为该项目中标单位,具体负责实施互助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1850万元(中央财政全额拨付)。2016年元月,福建省海都公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青海省海都公众服务有限公司实施互助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截至2016年7月份,建成县级服务中心、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县级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和县级电子商务培训基地各1处,建成村级服务点139个、镇级服务点16个,全县155个村镇物流配送中心各配备了1-2名专职代购、代缴,代销及物流配送人员,并开通了网络服务。互助县工业和商务局共向青海海都公众服务有限公司拨付专项资金1300万元。期间,互助县人民政府委托青海省大正资产评估事务所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针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青海省海都公众服务有限公司专项资金去向不明等问题,先后下达整改通知书5次,并与青海海都公众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及该公司所属集团总部相关负责人,就196.9万元专项资金资金去向、240万元培训费支出佐证资料提供、县级电商服务中心正常运营、审计问题整改等工作进行了商谈,要求其整改问题,但青海海都公众服务有限公司始终未进行整改。2017年11月9日,由县政府曹连盛副县长带队赴福建省,与福建海都公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进行商谈,并送达了解除合同通知书,福建海都公众服务股份公司拒绝解除合同。为此,互助县人民政府于11月9日向互助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11月27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平安区人民法院受理。12月12日,平安区人民法院向青海海都公众服务股份公司送达了起诉受理通知书,并启动了项目工程司法鉴定程序。待司法鉴定出结果后,将县级服务中心、155个村镇级服务点移交给下一个项目实施单位,追回资金也将继续用于项目实施。
第二节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总体要求,根据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结合互助县农村电子商务目前发展的实际,坚持市场主导和政策推动相结合,示范带动和全面发展相结合,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相结合,加快推进互助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促进“服务三农”和“精准扶贫”工作。以农畜产品流通现代化为目标,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抓手,快速推进电子商务在我县的应用与发展。
第三节项目建设地点
互助县的18个乡(镇)、294个村实施。
第四节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利用现已建成的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及有关设施设备,打造农村电子商务新型社会公共服务载体,切实提升县域政府电子商务扶持资源投放针对性、专业性、互动性。
2、乡(镇)村两级电子商务站点建设
根据商务部绩效评价要求,建立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18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147个。
3、培训体系建设:根据商务部关于针对企业、农村创业青年、大学生村官、返乡农民工、待业妇女及残疾人及站点运营人员等群体,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技能及相关知识培训5000人次的要求。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补足剩余的培训人次。
4、物流配套体系建设:建设县级仓储中心1处;物流快件分拣中心1处;生鲜冷链仓储中心1处;农产品初加工、包装车间各1处及相关配套设施。
5、品牌培育:在充分利用现有青稞酒、八眉猪、菜籽油等优势资源,力争在品牌培育和农产品走出去方面有所突破。后期培育县域农产品、中药材等的公用品牌1个。
6、网络配套建设:结合海东市“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活动,实现我县行政村的网络全覆盖。
7、专项宣传:通过传统媒体,拓宽线上渠道、开展线下体验活动、参加综合性及专业性展会等进行宣传,重点做好农产品上行的宣传推广。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费用框架

第二章 建设目标、原则
第一节建设目标
一是完善县、乡、村级物流服务体系。根据物流服务体系的发展现状,进一步完善物流体系,促进县域电子商务网购网销得到快速发展,农村商品物流配送能力和农产品商品化率大幅提高,基本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村。
二是建立农村电商发展保障体系。在县政府所在地(威远镇)建设“互助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1个;建设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18个,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140个,实现电子商务综合服务有效覆盖。
三是品牌培育体系建设。以互助特有的产品为突破口,集中力量打造具有互助县域特色的优势产品,重点进行产品梳理、包装、规划和品牌体系的建立,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经纪人、种植户和农户对接和合作,开辟特色商品和农产品的电商销售渠道,发挥电子商务在发展订单农业、促进农产品销售、提供生产服务等方面的作用,进而协助政府实现开展行业产业化发展的目标。
四是建立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对县、镇(乡)、村等政府、机关、企业、合作社、农民等管理、运营及从业人员开展电商培训,通过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际操作等内容的培训,为农村电商行业良性发展储备人才。
第二节建设原则
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在省、市、县统筹规划下,以县为主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和应用水平。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引导,有效促进互助县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发挥资源优势,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延伸产业链,促进农牧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借助第三方网络平台帮助地区农特产品销售至外地,打开农特产品外销的道路,使互助特色商品走出县域、走向全国,活跃地方经济,让农民真正获益。
坚持科技支撑与机制创新相结合。整合科技资源和力量,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创新管理体制、管理方式、运行机制。注重生产要素集成和资源整合,在巩固升级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风险控制、风险预警机制,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标准化和组织化程度。
第三章 建设方案
第一节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
利用现有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及有关设施设备,及后期县政府将提供的固定场所有利于长期发展县域电商经济。
一、组织架构情况
互助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下设行政中心、业务中心和网络运营中心。行政中心下设行政人事、财务、前台三个部门;业务中心下设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市场部三个部门;网络运营中心下设客服、平台运营、网络编辑、网络推广优化、新媒体运营、UI设计六个部门。由县编办核准后向海东市编办申报,解决中心相关人员编制问题。
二、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电商平台日常运营管理、各级服务站点日常管理和县级电商平台日常数据和技术支撑管理。二是负责网商培训、孵化工作及乡村服务站点人员招募、培训,平台、农特产品、工业消费品等日常宣传活动策划。三是负责乡村服务站点开发和物流体系建立,县级运营中心日常接待、展示。
第二节乡(镇)村两级电子商务站点建设
建设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18个,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147个。将现有镇级网点和村级网点统一标准化门头。对所形成的国有资产进行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第三节培训体系建设
一、培训目的
培训的目的主要是使管理和使用系统的人员不仅对整个农村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和运营体系有足够的认识,而且能完全胜任所承担的工作,确保农村电子商务及物流工作安全可靠地运行,实现利益最大化。
二、培训形式
授课:由专业资深的教师,在现场进行培训,培训包括电子商务理论基础、物流管理理论基础、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国家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同时由课堂讲授和现场实际操作相结合。
现场指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农村电商服务站点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按照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详细讲解操作步骤,指导用户操作,并解答相关的问题。
召开经验交流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电商服务站点及物流管理人员召开经验交流会,相互学习、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存在问题,提升管理和运营水平。
三、培训对象
主要包括政府工作人员、运营结构工作人员、农村创业青年、大学生村官、返乡农民工、待业妇女及残疾人等社会待业人员,电商服务站点管理和运营人员等群体。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技能及相关知识培训人数不少于规定的人次。
对电商服务站点管理和运营人员及时进行上岗前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技术管理和运营培训;对政府工作人员、运营机构工作人员,农村创业青年、大学生村官、返乡农民工、待业妇女及残疾人等社会待业人员,进行分类分批次定点集中培训。
第四节物流配套体系建设
为建立起互助县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实现快递到村的目标设想,从构筑农村物流配送网络、农产品仓储和分拣中心两个方面入手,全面促进互助县农村物流配送体系的发展,打通村级物流最后1公里。在已有村级物流的基础上,完善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双向物流体系。
一、建设县、乡(镇)级物流配送分拣中心
根据互助县农产品市场需求,紧紧依托“互助县农村电子商务”项目,建立首家农村物流配送分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通过物流“配送+寄递”双向互动方式,突破农村以往单向物流的局限性,建立起农村商品供应、农副产品收储销售双向流通渠道。随着中心设施的完善,为互助县特色农产品提供增值加工、包装、化验检疫等服务,为供需双方提供货物信息。同时满足企业特殊要求,为客户提供物流规划、信息技术支持、库存管理、仓储管理、运输管理、加工配送等供应链物流一体化服务。
建设县级仓储中心1处;物流快件分拣中心1处;生鲜冷链仓储中心1处;农产品初加工、包装车间各1处及相关配套设施。
县、乡(镇)级物流配送分拣中心配套设备

二、主要设施
1、仓储区
包括堆场、普通仓库、恒温仓库等。
2、配送服务区
包括配套的收货(验收)作业区、分拣作业区、流通加工作业区、存储保管作业区等。
3、综合商品交易市场
承担公路货物的集散交易场所。
4、加工作业区
承担互助县特色农产品的深加工和包装,进一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三、农村物流配送网络建设
以威远镇为中心,建立起县城——乡镇——行政村的互助县农村物流配送网络,实现快递到村,突破农村以往单向物流的局限性,通过“互助县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立起农村双向流通渠道,有效缓解农村物流成本高的状况,提高农村商品配送率,更好地满足农村消费者需求。
第五节品牌培育
建立农产品采购、营销渠道,实行统标识、包装设计和品牌化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定期收购、质量监控、分级入库等机制。对中药材、青稞酒、八眉猪、菜籽油、盘绣等产品进行重点包装、培育,力争培育县域农产品、中药材等的公用品牌1个,在品牌培育和农产品走出去方面有所突破。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进一步提升“中国土族.醉美互助”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六节配套网络建设
实现农村电商全覆盖,有效提高农牧民增收渠道,加快脱贫致富进程,力争达到电信网络县域全覆盖。
第七节专项宣传
一、线上渠道推广
通过新闻营销、问答营销、论坛营销、文库推广、百度经验推广、百科、qq群推广、YY语音推广、EDM营销、博客推广、seo推广、网站联盟推广、微博推广、微信营销、app推广、分类信息推广、团购、点评等线上新媒体渠道进行品牌推广。
二、传统媒体推广
通过户外T牌、车身媒体、电梯广告、户外灯箱、DM广告、电视广告、报纸广告、墙体广告等传统媒体渠道进行互品牌推广。
三、线下地推活动开展
定期在村级服务点进行“集市”活动,提供线下样品展示,线上平台下单,以及农村电商相关知识的宣传。
四、综合性及专业性展会推广
通过各综合性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以及全国性、区域性的专业垂直化的农特产品对接、推广会进行布展推广。
五、亲情本地送
通过本县在外就业人员在平台下单,本地线下实体店配送,扩大县域产品知名度。
项目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
加强对县级服务中心和乡(镇)村两级服务点日常管理工作。对于长期不在线、产品不上架、无销量或销量不多的网点店主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以乡镇为单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提高网点运营管理水平。年中、年末对县级服务中心、乡镇、村级服务点进行考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进行整改。对于考核过程中达不到预期示范效果的服务点予以撤销。
第四章 项目资金管理
为规范和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省商务厅办公厅、财政厅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4]41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5]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中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是指由上级财政补助安排的资金,专项用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
第二条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
1.支持全县的三级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2.支持全县的三级电商服务体系建设。
3.支持农特产品推广及配套设施建设。
4.支持开展电商培训及孵化。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设施设备购置安装、信息系统开发运用、电商培训孵化等与项目建设实施直接相关的支出。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车辆购置(物流车除外)开支;不得用于网络平台建设及购买流量支出。对财政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按有关规定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及使用效果。
第四条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竞争,公开透明。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建设运营项目必须公开招商确定项目承办主体,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监督。
2.扶强扶优,鼓励规范。专项资金扶持特色农产品品牌网销企业,鼓励和引导全县电子商务行业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做大做强。
3.政府引导,示范带动。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县产业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调动企业和社会发展电子商务的积极性。
4.创新机制,高效科学。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基本导向,增强资金使用的绩效观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专项资金由县工业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共同管理。县工业和商务局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检查监督项目实施进度、支持政策落实等情况。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对专项资金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绩效评估。
第六条申请专项资金的承办单位(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或应用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
2.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三年内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纪录。
3.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其他要求。
第七条专项资金的审批和拨付。由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单位(企业)将资金拨付请示、财政专项资金计划审批表和相关项目资料报县工业和商务局;县工业和商务局审核后,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提出资金拨付意见,复核无误后,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
第八条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企业)向所在县工业和商务局报送书面验收申请。县工业和商务局组织县财政等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初验通过后书面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验收。
第九条县工业和商务局和县财政局认真做好资金监管工作,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
第十条项目承担单位(企业)收到财政补助资金后,应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会计、财政法规及现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向县工业和商务局、县财政局报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县工业和商务应在项目实施结束后两个月内将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总结上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并取消该单位(企业)三年内申报电子商务扶持方面资金的资格。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坚持统筹使用的原则,若其中一个子项中资金安排不足,经县工业和商务局报县政府批准同意后调剂使用。
第五章 国有资产管理
第一节对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各职能部门应当对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按规定权限审批有关国有资产购置、处置等事项,建立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第二节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
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及时将资产变动信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经营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国有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资产情况进行日常的监督和检查。
资产采购后,应对配置的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及时录入资产管理。在移交给各站点合作人保管之前,需经各级乡政府、村委会报备,并由政府相关部门委派工作人员对资产的移交进行有效的监督。
第三节对国有资产的盘点与清查管理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监督、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建立国有资产相关台账,每年年末由政府工作人员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由公司进行不定期的现场监督巡视、检查核实国有资产实际情况,对故意损坏、废弃和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部门报告,由上级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一节配送车辆安全管理
严格配送车辆管理,配备专职配送车辆维修检验人员,实行配送车辆每日一检,确保车辆状况满足运行要求。所有配送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监控终端设备,实行实时动态监控,有效遏止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章现象,提高物流配送车辆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节消防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20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的规定和要求,对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进行科学设计和建设,对主要生产建筑设施配套设计安装消防设施,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要求,在重点防火区域、防火设施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及器具。
2.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定期组织对库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防施救演练,掌握消防设施与器材使用方法,提高职工的防火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