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互助县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省十四次党代会“加快建设生态友好的现代化新青海”的要求,主动融入全省打造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战略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完善责任清单,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广大干部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日益改善,绿色发展能力有效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不断提高。
——深化污染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始终把污染治理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强水气土协同治理和源头防控,深化“四尘、三烟、三气”防治,全县空
气质量优良率达95.1%,PM10和PM2.5平均浓度均在市级考核目标以内。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和巡河湖制度,扎实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系统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哈拉直沟河、红崖子沟河、塘川河等主要河流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扎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造林,三年来累计完成义务植树380万株,国土绿化39.24万亩。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动态更新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强化重点企业、医疗机构等产废单位危废处置全过程监管,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8%,秸秆综合利用率、残膜回收率分别达85.1%、100%。
——强化问题整改,生态安全屏障不断巩固。始终立足“国之大者”,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意识,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变成接受教育、推动工作、转变作风、提升能力的过程,县级领导对全县重难点反馈问题实行联点包干,县纪委监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历年来各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接受各级各类督察检查共11轮次,反馈问题172个,已整改完成169个,3个正在整改,整改完成率达98%。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34个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反馈的19个问题正在按时序要求加紧整改。9座退出类水电站全部拆除,3座保留类小水电站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县两级验收,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以“零容忍”态度保持生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聚焦群众高度关注的滥采乱挖、偷排偷放等问题,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联合执法行动,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注重以点带面,城乡人居环境持续优化。以“净美互助”行动为引领,以优化人居环境为目标,以重点项目建设为保障,持续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34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续建项目基本完工,佑宁文化体育中心公园建成开放,威远镇班家湾等27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有序推进,改造农村卫生厕所1229座,改善农牧民居住条件1900户。稳步推进县城大型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81.6%。持续规范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4.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56%。积极申报2025年清洁能源项目,稳步实施村级“煤改电”工程,努力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
——坚持因地制宜,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制定出台《互助县净美互助行动方案》《互助县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机制保障。以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为契机,构建五位一体宣传教育体系,扎实推进了党政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等领域生态文明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作用,及时宣传报道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定期公布环境质量,全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积极倡导绿色节约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在成功创建5个生态乡镇、85个生态村的基础上,积极申报5个生态乡镇,104个生态村建设,为建设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奠定了良好基础。
编校:李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