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互助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大湿地植被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改善以及湿地资源环境动态监测力度,全县湿地生物多样性持续丰富,南门峡国家湿地公园较试点之初累计新增动物55种、植物211种,全县湿地面积由“十二五”末的2488.71公顷,增加到目前的2903.96公顷,全县湿地生态环境和湿地面积实现双提升。
——多举措丰富载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在央视、中新网、青海日报等各类媒体宣传报道全县湿地管护成效等内容40余期,依托南门峡国家湿地公园建成自然学校1所、湿地学校3所,编制自然教育课程6套,拍摄湿地宣传片2部,发布各类湿地宣教推文211篇,开展湿地公园摄影展、征文、采风活动5次,举办湿地自然教育、湿地体验活动27场次,累计参与人数7000余人次,及时解答群众咨询1200余人次,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让广大干部群众切身感受到了保护湿地的重要性,有效激发了自觉保护湿地的积极性。
——高标准推进建设,强化湿地生态修复。积极筹措资金2903万元,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资源及环境动态监测等项目13个,累计完成湿地生态保育修复2061.44亩,建设南门峡水库人工湿地内水源地围栏工程12.5公里,安装水库周边监控摄像装备12处,拆除湿地内乱建农家茶园32家,清理建筑及生活垃圾1200余立方米,铺设湿地内污水管网31公里,建成40平方米观鸟监测平台1处、湿地科研监测数据管理平台1处、鸟类及生态环境因子监测系统1套,设立永久性水质水文监测点5个、土壤监测点4个、植物监测样地5个,规范完善了南门峡国家湿地公园科普教育服务中心、湿地宣传牌、展示牌、定位界桩等基础设施,制作标本300余份,湿地生态修复和管护工作持续加强。
——全方位压实责任,守护湿地资源安全。健全湿地资源属地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干部群众联防联治机制,持续加大湿地日常巡逻管护力度,聘用专职管护人员10名,配备电动巡护保洁车9辆,制定《互助县湿地保护制度》等规章制度15项,加强夜间巡护、定点蹲守、宣传教育、入户走访等联防联治、联合执法,开展清风行动、整治违法占用湿地资源专项行动7次,签订《湿地保护协议书》31份,编制发放《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禁牧通告》等宣传资料2600余份,查处违法占用湿地资源案件3起,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书1份,处置疑似违建及违法占用湿地行为7处,依法依规有效遏制了破坏或非法占用湿地资源等违法行为。
编校:孙林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