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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县稳定和发挥政策性岗位就业情况
发布时间:2022-09-15 14:41:12        文章来源:        浏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互助县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8〕73号)文件要求,将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作为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近就地实现就业的重要抓手,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制定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有效破解困难群众就业门路少、转移就业难、增收渠道窄等问题,有力促进广大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截至目前,共开发就业公益性岗位565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65人,其中按人员类型分类:脱贫户168人、退休不足5年48人、残疾人80人、低保户74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114人、退伍军人24人、其他57人;按用工岗位分类:保洁员239人、门卫保安42人、城管绿化工人64人、其他220人,发放工资447万元。

二、面临困难问题

1.根据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社字〔2020〕1833号)要求,公益性岗位补贴省级财政承担70%,县级配套30%,但地方财力有限,县级配套资金保障困难;

2.用人单位没有临聘人员专项经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部分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导致工资待遇低,招录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公益性岗位开发难度大;

3.公益性岗位金保系统操作管理中,无法处理每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的基差。例如:今年上半年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为4214元,下半年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调整为4562元,差额后半年补缴后才能录入系统,但个别人员前半年已到期退岗,新增加人员因指标限制不能录入系统。

三、意见建议

1.县级财力有限,保障公益性岗位县级补贴难度大,建议适当提高省级补贴比例;

2.建议进一步完善《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适当设置二次安置名额,允许特殊岗位或特殊困难人员二次安置;

3.建议拓宽公益性岗位领域,在环境消杀、卡点值守、核酸检测服务、防疫物资对接、防疫风险排查等与疫情防控有关领域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多样化选择;

3.建议适当放宽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范围,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安置作用;

4.建议加强管理服务类公益性岗位人员技能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适应岗位需求。


(供稿单位:县就业局  编校:蒋含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