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互助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全省“四地”建设,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成果持续巩固,振兴步伐全面加快,被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列入2021年度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激励县名单。
——深挖资源禀赋,培育壮大特色产业。积极抢抓全省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有利契机,依托“六大特色主导产业”“十大产业基地”的产业基础,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16亿元精准实施八眉猪、青绣等特色产业提升发展项目40项,特色种养、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带动群众持续增收。播种各类农作物104.7万亩,特色优势农作物播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89%,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田40.45万亩,粮食产量达14.8万吨;绿色生态循环畜牧业稳步发展,年末存栏各类畜禽76.77万头只,出栏各类畜禽51.6万头只,肉、奶、蛋产量分别达2.36万吨、1.67万吨、108.3吨,成功入围全国首批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名单。深入推进消费扶贫,认定消费扶贫合作企业20家、特色产品324种,消费扶贫销售额达3.07亿元,超出年度目标任务1.57亿元。特别是通过近几年发展,乡村旅游业已成为全县带动群众就近就地增收的支柱产业。2021年,全县乡村旅游游客突破100万人次,乡村旅游收入达5.1亿元。威远镇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南门峡磨尔沟荣获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称号。
——严格落实政策,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持续强化控辍保学、医疗帮扶、安全住房、人畜饮水等政策和工作衔接,不断提升脱贫质量和成色。发放各类教育补助资助金1.2亿元,各学段学生资助覆盖率达100%,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03%,互助县被评为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补助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脱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群体医疗参保金1754万元,重点人群医保参保率达100%。排查农村房屋7.9万户,2017户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全部竣工,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均有安全住房。实施农村人畜饮水巩固提升项目13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9.58%、供水保证率达97.39%。改造县乡道路171公里、高压线路352公里,道路通畅、电力保障成果持续巩固。全面完成“十三五”易地搬迁户不动产证办理,群众“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信心更足。
——统筹乡村建设,全力共建宜居家园。持续开展春秋两季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完成义务植树159万株,绿化国土15.9万亩,台子哇麻、威远小庄被评为省级森林乡村。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林草长制,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省定标准。深入推进“净美互助”行动,五峰、塘川美丽城镇项目基本完工,建成高原美丽乡村26个,五峰乡村振兴试点镇、10个乡村振兴试点村、3个乡村旅游试点村项目启动实施,改造农村户用厕所4000座,成功打造丹麻镇山城村等1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县级样板村,农村人居环境更加美丽宜居,互助县被评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培育文明乡风。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等阵地载体,充分利用千名干部下乡活动等有利契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党的惠民政策,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坚定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全国第一个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乡村振兴观察点在五十镇班彦村正式挂牌。坚持把移风易俗作为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的重要抓手,持续发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一约三会”作用,积极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俭办、习俗不办,群众经济负担显著减轻,农村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坚持党建引领,汇聚乡村治理合力。创新实行“一对照四规范”“党建联盟+”工作法,全面推行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一肩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凸显,带动发展村集体经济能力显著增强,构建了集体股份分红型、兴办实体型、资源利用型、物业经济型等多形态融合发展的村集体经济模式,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47%。纵深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县建设,建立健全“五治融合”城乡治理体系,按照“共治聚合力、自治强基础、法治作保障、德治来引领、智治供支撑”的思路,持续推动“枫桥经验”互助化,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治理专项行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率达100%,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五峰镇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塘川镇政府被评为“青海省信访系统先进单位”。
——强化后续帮扶,拓宽稳定增收渠道。聚焦“脱贫群众不返贫、边缘人口不致贫”的目标,精准识别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户、边缘户,采取临时救助、纳入低保等措施给予帮扶,发放各类保障资金2.11亿元,惠及群众10.8万余人,31户监测户105人通过帮扶消除风险,全县未发生规模性致贫返贫现象。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育致富带头人100人、新型职业农民902人,示范带动群众发展产业、就业增收,转移城乡劳动力就业10万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1.84万人,实现劳务收入8.1亿元。2021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07元,增长9.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939元,增长10.8%。
编校:孙林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