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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加强
发布时间:2021-09-16 09:11:03        文章来源:        浏览:

近年来,互助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规定,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着力完善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程序,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依法有力维护了政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层层把关,实现材料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起草单位提请以区政府或者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先由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规定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对符合要求的,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后签署发布;对不符合要求的,由起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或说明情况后重新进行审核。

——严守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严格执行“三统一”(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印发)、有效期等制度,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合规。2020年至今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向海东市司法局备案4件;共审查各类合同等重大事项5项,出具审查意见书5份。

——定期清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规范化水平。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全面清理、专项清理或即时清理行动。经清查,全县继续保留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5件、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8件、已失效需重新制定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同时,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开展了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经核查,未发现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编校:蒋含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