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启动以来,互助县多举措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全县共核查单位6134家,核查率为100%,其中正常填报4635户,清查率为75.6%;清查个体户11484户,其中有证个体户8434户,清查率为73.4%。排除一产单位后全县共需普查登记单位2982家,个体户抽样调查抽准四个普查小区,共需登记490户。
——坚持高位推动,部门协调配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制定印发了《互助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通知》,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26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调研,听取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经济普查中的困难和问题。县财政将经济普查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拨付工作经费35万元,确保普查工作的正常运转。县经普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乡镇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了前期准备、数据比对、清查摸底等阶段性工作任务。同时,从9个成员单位抽调19名业务骨干充实到办公室,分成综合组、数据处理组、宣传组、编码组、督导检查组5个工作组,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顺畅的普查组织体系,为开展普查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认真梳理问题,狠抓登记工作。根据省经普办第二轮调研反馈情况,认真梳理全县在普查登记中存在的问题,严格实行每周经普工作逐级汇报制度,对全县进度缓慢、数据质量差的乡镇进行电话督报,对不配合、不支持的单位和企业,深入现场调查,再宣传、再动员,并组织3个业务指导组,深入各乡镇进行现场业务指导,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县统计局各专业人员集中联审、会审,先由各乡镇普查办自查,初审后报县统计部门审核,最后由县普查办集中总核。同时,根据省经普办下发的各专业错误清单,对异常数据进行核实,对符合实际情况的异常指标做出说明,对上传有误的指标在PAD上修改后上传,做到实时关注及时修改。截至4月23日,全县已普查上传一套表单位2611家,上报率为87.23%,已普查上传个体户568家,上报率为100.35%。
——加强宣传引导,注重“两员”培训。制定《互助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县、乡、村三级普查机构宣传的内容和方式,加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力度,共发放《致调查户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2.5万余份,县电视台开设《经济普查动态》栏目,先后播出经普信息8期。高度重视指导员和普查员选配工作,优先选配责任心强、综合协调能力突出、有普查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参与经普工作,共选调普查指导员107名,普查员323名,做到每个小区一名普查员,3-4个小区一名指导员。同时,为提高“两员”业务水平,县、乡两级普查办分层举办培训班,确保清查登记高效完成。
——强化督查督办,确保清查质量。为推进全县复查工作进度,提高工作质量,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纳入乡镇年度考核范围,明确乡镇和部门的普查职能职责,并成立7个督查组,负责对各乡镇普查数据质量等工作全程督查验收。县经普办根据清查工作要求,及时组织专人深入乡镇对清查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的乡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县政府研究室 编校:马毓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