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信息详细
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606020017CC72B04
标    题 三江水榭花都小区停车费问题
姓    名 薛**
性    别
手    机 177****4530
身份证号 6321**********271X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6年06月3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
    您好!三江水榭花都小区至今没有地面停车区,小区周围商铺前的停车位都被租给商户业主没法租赁,只能被迫停放于地下停车库,但地下停车费价格高昂一直困扰本小区业主多年。在此期间业主们也找了相关部门都得不到解决。根据2026年5月20日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发布的“致全县广大业主的一份信”中有提到地上停车和地下停车费用:地上停车30元每月,地下停车50元每月。请问这个费用只是物业的服务费,还是整个车辆停放的费用?要是整个车辆的停放费是不是再不能另外收取任何费用,要是只是物业的服务费,开发商是否还需单独收取每月的租赁费?请问开发商收取的每月190元是根据什么政府文件定价的?此收费是否合理?还有小区周边商铺前的停车位为什么不能租给业主?文件要求公共收益需每月公示给业主,从来没见公示过公共收益。目前停车费问题已经成为本小区居民最关心的问题,希望主管部门能够进行调查并公布处理结果!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江·水榭花都项目于2019年开发建设,共有住宅楼19幢,20个单元,755户,建筑面积15.52万平方米。小区是人车分流小区,小区内地面无停车位,地下停车位共有642个。外围商业面积1.09万平方米,停车位246个。目前,该小区由互助县新桃园物业有限公司服务。
    二、问题核查及处理情况
    (一)关于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发布的“致全县广大业主的一封信”中提到地上停车和地下停车费用:地上停车30元每月,地下停车50元每月,请问这个费用只是物业的服务费,还是整个车辆停放的费用的问题的答复。
    根据《互助县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互政〔2019〕34号)规定,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按如下标准实行:“小区地上停车位(含占用小区道路)30元/辆/月,地下停车位停放机动车按50元/辆/月”。因此,地上停车30元每月,地下停车50元每月,这个费用只是物业的服务费。
    (二)关于开发商收取的每月190元是根据什么政府文件定价的问题的答复。
    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地下停车位收费226元/个/月包括租金(190元/车位/月)和车辆停放服务费(36元/车位/月)两部分。三江·水榭花都小区地下停车位由青海三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前期全额建设,折算单个地下停车位建设成本约12万元。经与县发改局与市场监管局对接,我县各小区情况特殊,地下停车位租赁费用没有明确标准,价格由市场调控。每月190元为地下停车位租赁价格,由青海三兄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承租人协商确定。
    (三)关于小区周边商铺前的停车位为什么不能租给业主问题的答复。
    该小区内无地面停车场,业主通过租赁(长期或短期)地下停车位停放车辆,未租赁地下停车位的车辆到小区外围地面停车场停放。外围停车场由互助县新桃园物业有限公司在互助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互助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和互助县市场监管局备案办理了停车收费手续,按互助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不能租售,收费标准根据互政[2022]76号《关于调整互助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公告》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服务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承 办 人:丁国福
    联系电话:8327814
    承办单位:互助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处理对象 县长
处理时间 2026-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