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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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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604260014D1DDCCD | |||
| 标 题 | 反映五峰镇供销合作社公共垃圾箱成摆设,恳请解决 | |||
| 姓 名 | 郭** | |||
| 写信时间 | 2026年04月27日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长: 您好!五峰镇供销合作社7+7生活超市附近,乡政府设置了一个大型公共垃圾箱,该垃圾箱长期处于锁闭状态,大部分投放口被封死,仅留一个小口,且平时严禁居民使用。只有在有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时,才会临时打开。
这种做法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和面子工程,居民生活垃圾无处可去,只能随意堆放在路边或角落,严重影响了镇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国家花了钱,群众却用不上导致生活环境恶化。
恳请县长百忙之中过问此事,恢复其正常使用功能。
杜绝此类形式主义做法,建立长效的垃圾清运管理机制,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盼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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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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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核查情况说明 经核查,来信反映的垃圾箱为五峰镇供销合作社自行购置的设施,不属于镇政府统一配置的公共环卫设施,来信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同时,我镇在集镇区域内配置了大型公共垃圾斗3个、小型垃圾箱38个、垃圾清运车辆4辆,并安排专职保洁人员4人,每日开展集镇环境卫生清理工作,能够满足周边群众及商户日常生活垃圾投放需求。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反映的问题,下一步,我镇将严格做好集镇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及时对破损的环卫设施申请更换,更好的满足周边群众及商户日常生产生活需求。 五峰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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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时间 | 2026-04-28 | |||

信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