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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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50910002 | |||
标 题 | 恒信中央广场开发商违约、违规收取物业费,不予办理房产证 | |||
姓 名 | 包**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9月11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长: 我于2015年在互助县恒信中央广场一期购买商品房一套,同时购买地下车位一处,合同约定17年7月交付。后来该项目一直停工,无奈又重新在其他小区购买了房屋。一直到2025年8月开发商来电告知办理房产证。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我缴纳了契税、维修基金,开发商却无礼要求我必须缴纳完从2022年至今的物业费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第一,按照商品房合同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交付车位达8年之久,逾期违约责任谁来承担?第二,在我按照办理产权证要求缴清契税及维修基金后,开发商以物业费为由不予办理产权证有何政策文件支持?第三,2024年9月完成备案的项目,为什么要从2022年始要求我缴纳物业费?第四,直至2025年8月,地下车位还达不到使用条件,我领取钥匙后车位依然不能使用,购买的地下车位何时能用? 请求领导调查并给予答复为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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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信访件收悉。经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调查核实,现就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恒信中央广场项目由青海蜀信房地产开发有限于公司承建,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4.1万平方米,分三期开发建设,项目于2013年开工建设,2014年10月开始因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反复停施工。于 2019 年7月份正式启动该项目破产重整程序,同年 9 月 29 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重整批复,指定了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为青海蜀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件管理人,9月30日通过互助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一期工程于2017年 12月交付使用,二期工程于2020年7月交付使用,三期(翡翠城)工程于2023年9月交付使用。 二、问题回复 (一)延迟交房违约责任问题 恒信中央广场项目于2019年9月进入重整,根据互助县人民法院批准的《青海蜀信房地产开发公司重整计划》明确约定,蜀信公司不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房等违约责任。 (二)办理房产证时,要求同步补齐房产业主房款面积差以及欠缴物业费问题 该项目项目存在大量基础物业条件不完善或损坏的情况,收缴相关费用是完善修缮相关工程的前提,也是物业维持正常运转的需要。因此,享受物业服务是每个业主的权利,但同时也是每个业主的义务,只有业主及时、足额交纳了物业费之后才能保证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物业费从2022年开始收取问题 项目进入重整交房后,业主于2021开始入住,与此同时,物业公司为广大业主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业主也应该从入住起开始交纳物业服务费。 (四)一期地下室何时投入使用问题 2025年7月以来,青海蜀信房地产开发公司会同互助蓝管家物业公司对一期、二期地下停车场积水问题和部分楼宇屋面漏水问题进行了处理,目前14号楼屋面漏水问题已进行了处理,地下室管道漏水问题已得到根本解决,正在处理照明系统、地面修补及道闸等工程的安装维修,计划一个月左右能投入使用。 在此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感谢您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承办单位: 互助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8326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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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5-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