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互助县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方案(审议稿)》(以下简称《方案》)起草情况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对统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海东市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方案(意见征求稿)》,结合县情实际拟定了《方案》(初稿),9月16日,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方案》(审议稿)。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其中,明确了落实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坚持原则和目的意义。
第二部分为全面落实责任制。其中,从各级领导班子承担主要责任,党委(组)书记、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承担第一责任,部门和单位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承担直接责任以及具体职责等四个方面明确了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部分为严格落实问责制。其中,加强责任落实方面,明确了党委(组)负责组织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责制。强调了将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执行情况列为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业绩、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肃责任追究方面,明确了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统计从业人员未能严格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应当予以问责,并追究相应责任的13种情形,同时,对纪检监察部门落实问责制提出了具体惩治措施。
第四部分为强化工作保障。其中,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普法宣传三个方面对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提出了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