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日报讯 (记者 赵新秋 通讯员 祝加昌)“十四五”期间,海东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取得关键进展,全市水土保持率提升至64.68%,较2021年提高2.58个百分点,并超额完成规划目标,区域生态环境得到稳步改善。
治理工程方面,全市累计投入资金超5亿元,实施了以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整治为代表的6类水土保持项目。共完成19项小流域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87.21平方公里;完成12项坡耕地治理,实施“坡改梯”5266.67公顷;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1条,治理面积9.5平方公里;同时新建及除险加固淤地坝60座,提升改造安全监测设施76座。这些工程有效增强了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能力。
在监管领域,海东市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累计审批方案247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6132.57万元,并对557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针对海东市乐都区44MW分散式风电项目、化隆回族自治县25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等存在的违法违规或治理不达标问题,依法进行了从严督促整改,有效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
海东市通过部门协同与智慧化监管,推动了水土保持工作模式的转型。通过联合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聚焦重点区域合力防治;运用遥感监测等技术实现动态监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预防”、从“治理为主”向“防治理并重”深化,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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