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日报记者周晓华报道
黄河汤汤润沃土,湟水潺潺育繁花。在青海东部的河湟大地,汉族、藏族、回族、土族、蒙古族、撒拉族等45个民族的173万儿女世代相守、互嵌共生,用岁月沉淀情谊,用携手书写华章。
过去五年,海东市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抓手,在党建引领、文化铸魂、共同富裕、交往交融、治理创新的生动实践中,让“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美好愿景落地生根,让民族团结之花在河湟大地常开长盛、馥郁芬芳。
党建引领强根基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关键在党,关键在人。五年来,海东市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坚定的政治担当扛起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政治责任,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最坚实的政治保障。
海东市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深度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嵌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市委巡察和党政督查核心内容,形成高位谋划、强力推进、层层落实的工作闭环。
从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到基层党组织具体落实,从顶层设计到实践探索,海东市构建起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联创责任体系,打造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一体推进的大创建工作新格局,让民族团结进步的责任链条延伸至基层末梢,实现全覆盖、无死角。
政策扶持与资金保障的双管齐下,让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从“软任务”变为“硬指标”。五年来,海东市县两级累计安排创建专项资金3661万元,推动工作实体化推进、项目化落地。先后出台《海东市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造青藏高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新高地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从制度层面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文化铸魂聚人心
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与灵魂。海东市深耕河湟文化沃土,以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目标,打造“河湟石榴红”文化品牌,用文化的力量凝聚人心、汇聚力量,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各族群众心中深深扎根。
海东市制定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工作方案,通过专题讲座、现场教学、互动交流等形式,让党的民族政策飞入寻常百姓家。
学校作为铸魂育人的主阵地,全面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通过主题班会、文化活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在各族青少年心中播下“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种子,让共同体理念代代相传。
文化阵地有声有色,凝聚精神之力。海东市精心打造“石榴籽”文化长廊34个、主题公园10个,让民族团结文化融入广场、社区、乡村等群众日常生活场景,实现“抬头见标语、驻足学知识、处处受熏陶”。组建65支“石榴籽宣讲队”、66支电影放映队、59支文艺演出队、50支志愿服务队,年开展宣讲千余次、放映民族团结影片2000余场、文艺巡演800余场、志愿服务600余次,用群众喜闻乐见的秦腔、花儿、皮影戏等艺术形式,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讲述海东民族团结故事。
海东市成功承办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基地青海轮展海东轮值活动,高质量举办互助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3个县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17个“石榴籽书屋”、3个“职工石榴籽家园”成为各族群众交流互动的温馨港湾。
在平安区平安驿·河湟民俗文化体验地,撒拉族院落、藏式院落、土族院落、回族院落、汉族院落毗邻而居,各民族建筑、美食、民俗文化在这里各美其美、美美与共,成为展示海东民族团结风貌的重要窗口。
共同富裕惠民生
海东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民族团结进步与现代化建设紧密结合,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富裕安康,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以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效夯实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
五年来,海东市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多元发展的产业格局为各族群众增收致富提供了坚实支撑。特色产业蓬勃发展,青稞酒、拉面、青绣、家政等劳务品牌不断壮大,尤其是拉面经济已发展成为覆盖全国337个城市、辐射16个国家、门店超3.2万家的富民产业,带动17万各族群众就业,年营业额超160亿元,一碗拉面不仅成为“致富面”,更成为“团结面、和谐面”。
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共享发展之果。全市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长期保持在80%以上,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连续位居全省第一,各族群众的钱袋子越来越鼓。居住条件显著改善,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2256套,建成美丽乡村128个、乡村振兴试点村58个。就业帮扶精准有力,重点群体总体帮扶就业率保持在94%以上,五年累计完成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超6万人次,让无数“打工者”变身“技术工”,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海东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守护祖国生态安全屏障,黄河、湟水河等出省断面水质达标率长期保持10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4.9%,森林覆盖率提升至36%,绿色发展指数位列全省第一。出台全省首部义务植树条例,营造林贡献率连续7年全省最高,绿水青山成为海东民族团结进步的最美底色,让各族群众在生态宜居的环境中共享美好生活。
交往交融促互嵌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重要途径。海东市以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为抓手,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让“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成为生动现实。
以城市化建设为契机,乐都区岗沟街道七里店社区成功入选全国互嵌式发展项目试点,为全国民族地区互嵌式发展提供了海东经验。深入实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十项行动”,扎实推进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各族青少年交流、旅游促进交往交融三大计划,通过搭建就业平台、开展文体活动、组织邻里互助等形式,让各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生动局面。
海东市主动搭建对外交流桥梁,与中东部地区建立互动交流机制17项,与省外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子32对,双向选派56人次挂职锻炼,组织266名青少年开展双向交流,促成43.1万人次劳务输出和外出经商,15750人次参与文化交流。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湖北省宜昌市等地建立协作机制,在文旅融合、青少年研学、民族产品展销等方面深化合作,让海东与外界的联系更加紧密,让各民族文化在交流中互鉴共生。
海东市还深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十进”活动,6个县区全部建立行政接边地区创建联盟机制,实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全覆盖。截至目前,共创建国家级示范单位14个、省级示范单位30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8个,3个单位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7人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形成“创建一个、带动一片”的裂变效应。
治理创新绘新卷
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保障。海东市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保驾护航,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法治保障不断强化,规范工作运行。海东市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人大立法工作规定,不断完善民族事务政策法规体系,让民族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加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为推动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海东市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实现实体化运行,“多网合一”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成功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针对拉面经济从业人员分布广的特点,创新成立拉面巡回法庭,与69个城市签订拉面经济从业人员共同管理框架协议,与18个省市民宗、公安部门签订跨区域服务管理和警务协作协议,其跨域矛盾纠纷调解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为全国民族地区跨域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五年耕耘硕果累,同心筑梦启新程。过去五年,海东市以坚定的担当、务实的举措、创新的精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河湟大地呈现出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生动局面。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海东市将继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让民族团结之花越开越艳,让各族群众在共同走向现代化的道路上携手并进,为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海东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56个民族56枝花,56个兄弟姐妹是一家。”今日之海东,经济发展活力迸发,产业发展物阜民丰,民族团结籽籽同心,一幅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壮美画卷正在河湟大地徐徐铺展,向着更加美好的未来阔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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