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hzxrmzfbgs/2024-00037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互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土地  发布日期:2024-11-08
互政办〔2024〕41号: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互助县加快推进解决群众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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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政办〔2024〕41号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互助县加快推进解决群众不动产

“登记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科级事业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拟定的《互助县加快推进解决群众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



互助县加快推进解决群众不动产“登记难”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快解决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14个小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和全县8个小区(广场)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依法依规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全力保障群众合理诉求、合法权益,根据《海东市加快推进解决群众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解决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决策部署,站在有利于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有利于解决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全局高度,进一步扛实责任、解放思想,用足用活用好政策,全力解决群众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将产权信息登进簿里、写在证里、发在手里,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吃上住房“定心丸”,持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归属感。

二、责任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各尽其责,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严格按照《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全县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涉及规划未验收及土地手续不全的小区,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和省级7部门《关于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青自然资规〔2021〕4号)等文件精神,尽快补办相关手续;对资料齐全的小区,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涉及工程竣工(消防)未验收的小区,按照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妥善解决全省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备案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青建工〔2021〕133号)文件精神,及时组织验收并补办相关手续。

(三)县税务局:负责梳理全县历史遗留不能办证小区税款征收情况,摸清底数,配合县住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制定安置小区和保障性住房小区税款征收方案并及时出具未办证小区的完税证明,针对开发企业主体灭失及欠缴税费的企业(小区),按照“证缴分离”的原则,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配合住户补齐完税资料,在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同时追缴税费。

(四)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会同县住建、财政、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对保障性住房小区专题研究制定相关税费征收方案,并报请县政府审批,对辖区内保障性住房负责收集办证资料,全面配合住户办理不动产权证;会同县住建、财政部门,加强商品房预售条件审查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严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关,加大商品房预售信息公开力度;督促企业筹措资金,完善小区配套设施。

(五)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会同县住建、财政、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和威远镇政府对政府拆迁安置小区专题研究制定相关税费征收方案,并报请县政府审批,对辖区内安置房负责收集办证资料,全面配合住户办理不动产权证。

(六)其他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14个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共3241户

1.未通过竣工验收备案造成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彩虹坊小区858户。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2.因开发商欠缴税费造成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2个小区1156户(东润国际960户、天境小区196户)。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3.保障性住房及政府拆迁安置房,因缴税政策不明确,办证资料无单位配合提交,无法办理住户不动产权证5个小区1053户(新安苑48户、新宁苑296户、水城204户、海洲436户、七彩明珠69户)。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税务局,威远镇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4.住户申请即可办理,因住户未申请造成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6个小区174户(林业小区124户、七彩泉2户、恒欣苑13户、百合家园小区4户、北街法院家属院1户、新公安局家属院30户)。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二)重新排查出的8个不动产“登记难”小区(广场)共3866户房产、1285间商铺

1.未通过竣工验收备案造成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5个小区房产2760户、商铺1139间(恒信中央广场房产1393户、商铺472间,三江城市花园房产335户、商铺77间,新宁苑房产84户、商铺14间,彩虹坊小区房产948户,鼓楼商业广场商铺576间)。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税务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完成

2.因土地用地手续不完善造成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森鑫国际花园小区162户。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税务局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完成

3.开发商不主动不配合,不提供相关办证资料七彩明珠小区房产620户、商铺36间。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税务局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4.正在审核楼盘搭建工作的金福佳苑小区房产324户、商铺110间。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税务局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四、组织保障

为扎实开展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专项整治,决定成立互助县加快推进解决群众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师存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得林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许晓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张国正 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曹田泰县财政局局长

            李积祥 县税务局局长

            郑俊贤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龚怀良 县公安局副局长

            苏进明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白尕藏嘉 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主任

            王安年 威远镇人民政府镇长

工作专班职责:具体负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专项整治安排部署、调度推进、自查总结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各相关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担当,履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全面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督责任,对照任务清单,主动认领、对号入座,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配合,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二)严格工作纪律,分类进行处置。各相关乡镇、部门要按照“一案一议、一事一议”的工作原则,制定化解项目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化解措施和化解流程,因案施策、分类处置,列出时间表,多部门参与推动。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实行周报告、月调度机制,切实将群众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解决到位。

(三)注重强化管理,坚决遏制新增。各相关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规范管理,加强土地出让、竣工验收等环节监督管理,加大项目责任主体欠缴税费、土地出让金、罚款等的追缴追办力度,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借机搭车,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坚决杜绝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