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hzxrmzfbgs/2024-00004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互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2024-01-18
互政办函〔2024〕7号: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互助县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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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政办函〔2024〕7号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互助县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寨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生态环境拟定的《互助县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9日






互助县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全县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根据《海东市2023-2024年强化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冬春季为重点,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推进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强化重点排污单位监管,积极应对污染天气,推动县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好局。

二、实施时间

2024年1月15日-2024年4月30日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燃煤污染管控

1.加大禁燃区散煤整治力度。根据全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范围及相关要求,对辖区禁燃区范围内,以街道为网格单元所有煤炭销售点、经营性商铺燃煤炉灶(以营业执照为认定依据)进行全面“地毯式”摸底排查,鼓励使用燃煤炉灶的商户自行拆除设备,逾期未拆除的由相关部门督促拆除,建立排查整治清单,实施动态管理,防止“复燃”。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2.深入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有序推进清洁取暖改造,确保群众安全取暖过冬。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3.强化煤炭经营和煤质管控。强化商品煤质量监督与管理,加大煤炭抽检和销售劣质煤惩处力度,管住劣质煤流通关口。组织开展冬春季民用散煤专项检查行动,深入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地区散煤经营单位煤质排查检查,不得使用灰分>10%、硫分>0.5%的原煤,严厉打击不按规定使用低硫分、低灰分燃煤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煤炭销售单位,严厉查处不合格煤炭的销售单位。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二)强化扬尘等面源综合治理

4.严格落实工地扬尘管控。强化扬尘监管执法,加大建筑施工工地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提高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扬尘防治意识;出现污染天气时,及时根据预警预报,停止土方开挖、房屋拆除、粉料运输等作业,加大施工场地洒水、喷雾降尘频次,施工现场裸露地严格落实全覆盖措施。全县所有施工工地转入冬歇期后,督促施工企业对施工厂区现有围挡、覆盖等抑尘措施进行清查,凡老旧和破损的覆盖物进行更换,所有裸露地面采取苫盖、喷涂环保抑尘剂等措施,并安排专职人员定期开展复查。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力度,扩大机械作业面积,做到道路两侧、人行道无明显积尘。出现污染天气时,及时根据预警预报信息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全力降低由道路扬尘引起的颗粒物浓度,直至污染天气或极端天气消除后,调整恢复正常道路抑尘频次。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优化渣土车运输路线,实行密闭化运输,从严查处不冲洗、不遮盖、不密闭、遗洒等行为。加大对加西公路等道路施工工地巡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对道路两旁裸露区进行覆盖,建筑材料整齐堆放并全面苫盖。加强省道和县乡道路养护,定期排查、及时修复破损路面,确保不起扬尘。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大城市裸土治理力度。对城区内裸露地块、道路两侧裸露区域和季节性种植花卉的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落实全覆盖措施,对确实无法开展覆盖的裸露荒地、开发用地及其他特殊区域,采取压实、硬化或洒水板结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小裸露地因风起尘现象。强化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对破损密目网进行补盖,板结脱落的裸露地进行洒水板结和压实。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严禁垃圾枯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全面落实《海东市关于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的意见》,强化各部门各乡镇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和网格化监管,深入落实县、乡、村、社四级网格化责任体系要求,明确网格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村社作用,加强巡查值守和宣传工作,及时制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行为。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严禁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结合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适当扩大烟花爆竹管控范围和时段。开展禁燃区烟花爆竹销售点排查,重点强化2024年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等重点时段烟花爆竹禁限放监管。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供销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餐饮油烟管控。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使用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做好定期清理维护。加强餐饮油烟治理执法检查和纠纷调解,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移动源综合管控

10.全面强化油品质量监管。加强油品监管,保障车用燃油质量。对全县成品油流通企业开展抽查检查,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非法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标油、非法运输、储存等行为,组织开展清除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基本消除使用假劣非标油品现象,开展销售环节车用柴油和尿素质量监督抽检。加强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运行监管,加快推进储油库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柴油货车排放监管。加强对本地销售柴油货车环保达标监管,核查车辆的污染控制装置、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在线监控。持续开展路检路查、入户监督抽测等柴油货车抽测执法。严厉打击排放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行为。推进淘汰国Ⅲ及以下标准柴油车辆,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符合强制报废情形的交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按规定回收拆解。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环保号牌发放工作。加强禁燃区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坚决杜绝“冒黑烟”、排气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禁燃区内施工作业。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13.深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水泥、铁合金、建材等行业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环节无组织排放。督促铁合企业全面启动浇注环节烟气收集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青海华鑫硅业有限公司完成自动上料系统改造,青海荣鑫利冶炼有限公司完成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持续开展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推进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一期超低排放改造。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要求,持续推进涉VOCs行业开展排查整治。对治理设施简易低效、无法稳定达标的,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推进升级改造。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重点行业监督执法检查。加强水泥、铁合金等涉气重点行业冬春季大气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污染物超标排放和监测数据造假行为。严查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空气质量数据研判

16.强化会商研判机制。强化气象、生态环境等单位联动,加强信息共享、空气质量会商及重污染天气联合研判预警。强化监测预测和分析研判,紧盯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变化情况,分析变化规律,为制定科学精准的管控措施提供有力支撑,切实推动冬春季节空气质量改善。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切实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尤其是采暖季各项攻坚任务更要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主体责任,厘清工作责任,按照职责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各项治污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学习,督促企业形成环保自觉,推动建立完善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的三方共治机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倡导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

(三)加大考核问责。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县纪委监委、县政府督查室等对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