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hzxrmzfbgs/2023-00036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互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3-07-17
互政办〔2023〕35号: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互助县乡村建设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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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政办〔2023〕35号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互助县乡村建设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寨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科级事业单位,省驻县有关单位:

《互助县乡村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






互助县乡村建设协调推进机制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市要求,健全完善重点突出、责权明确、边界清晰、协同推进的乡村建设工作体系,全力推动乡村建设取得实效,根据《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乡村建设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东政办〔2023〕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建立互助县乡村建设协调推进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

一、县级协调推进机制

成立互助县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推进全县乡村建设工作。

组  长:王国栋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马吉荣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贺世军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体旅游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就业服务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县金融办、县供销联社、县邮政公司、县供电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

(一)领导小组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建设行动的决策部署,聚焦全县乡村建设目标任务,研究确定乡村建设配套项目和资金规模,每季度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不少于1次,研究解决乡村建设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落实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和议定事项,按照乡村建设“九个步骤”组织推进年度乡村建设工作;督导乡镇做好村庄规划和建设方案编制;研究制定县级领导和县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包联制度;建立项目建设管理、培训、督导督办、考核验收等制度体系;组织审查年度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综合督查或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市级协调推进机制工作联系;每月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议不少于1次,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实施乡村建设项目,落实监管责任。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归口争取中央和省级、市级涉及乡村建设的项目资金,按照部门职责,以“三清三改”(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改水、改厕、改危房)为重点,严格落实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任务,提出政策建议,合力推进相关领域乡村建设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推进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农牧民危房改造与抗震改造、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村庄建设信息统计调查等工作;建立健全农牧民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农民危旧房改造成果,不断提高农房建设管理水平。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协调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资金和项目绩效管理,以及项目资金拨付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负责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抓好农村户用问题厕所整改,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违法建房查处等管理制度。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工作;严格落实财政衔接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和使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提升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水平;持续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督促乡镇按实际需要做好“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审查、报批工作,提升乡村规划水平,做好乡村建设用地保障等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工作;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对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开展现场核查,防止返黑返臭。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快推进通村、入户道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营造畅安舒美的交通出行环境;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健全农村公路治理和管理养护等长效机制。

县水利局:负责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和饮水安全;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开展水上漂浮垃圾整治工作;做好排水沟等水利设施的清淤疏浚工作。

县文体旅游局:负责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旅游示范村建设以及乡村旅游景点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法治化、常态化推进控辍保学,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等。

县工业信息化局:负责乡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县林草局:负责村庄绿化等工作。

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乡村建设评估、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三清一改治七乱”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等工作;

县就业服务局:负责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县供销联社: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工作。

县金融办:督促指导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做好农牧区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机具安装等工作;运用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农牧区信贷支持力度,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县邮政公司:负责推进实施“快递进村”工程,不断提升村级邮政快递服务水平等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农牧区电网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供电服务水平等工作。

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

二、乡镇(街道)、村主要职责

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做好乡村建设的宣传教育和群众组织发动工作,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推动规划项目落地落实,加强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防范风险;配合做好乡村建设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村委会应积极引导村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管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广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创新村民议事载体,丰富村民议事形式,在村庄规划、建设方案、项目生成等环节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完善细化村规民约以及其它村务管理制度;鼓励村民通过投工投劳、质量监督等方式参与项目实施;制定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长效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附件:1.乡村建设工作组织推进九个步骤

      2.乡村建设协调推进机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