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hzx/2022-00011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互助县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电子政务  发布日期:2022-10-25
互政〔2022〕66号: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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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高寨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绿色产业园管委会、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土族故土园景区管委会,各科级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边界、规范权力运行,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经县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公布《互助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县行政许可清单》),并就做好清单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动态调整事项清单。县行政审批改革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依托全省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将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部纳入全县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对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上级清单作出动态调整的,要及时进行调整。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确保同步更新、同频共振。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完善设定依据等方式予以纠正。

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依照省、市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对全县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制定实施规范,明确子项、办理项、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可适当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

三、坚决筑牢监管底线。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依照省、市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制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监管规则及标准,对列入清单的事项,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管理,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规则及标准,对授权、履职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确定监管主体;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定监管主体。对多部门共同承担监管职责的事项,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综合监管。有关部门之间就监管主体存在争议的,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四、持续强化监督问责。县审改办要加强对各相关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实施情况的指导、监督和督促,对违法违规编制清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实施变相许可等问题,要及时督办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确保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完整准确、衔接有序。要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布和清单管理的政策解读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互助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附件-互政(2022)66号: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