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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hzxrmzfbgs/2022-00084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互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是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2-06-23 |
互政办〔2022〕56号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互助县增加群众收入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寨街道办事处,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互助县增加群众收入若干措施》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
互助县增加群众收入若干措施
为坚决彻底抓好2021年度国家、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反馈问题整改,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增加群众收入的各项决策部署,稳步增加群众收入,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群众收入的影响,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根据省市各项部署,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产业振兴增收入
1.以打造“七彩农业”名片、建设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为目标,围绕马铃薯、蚕豆、菜薹、食用菌、草莓等优势特色产业,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农产品单产、品质和附加值,增加群众种植收入,推动种植业收入较去年增长5%。
2.扶持建设一批标准化养殖繁育基地,带动群众发展养殖、扩大养殖规模,年出栏各类畜禽50万头只以上,增加畜产品经营收入。
3.积极争取农牧业发展资金、财政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扶持壮大一批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提档升级5家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6家示范性家庭农牧场、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让更多群众就近发展产业、就地就业增收。
3.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卓扎滩、磨尔沟等乡村旅游景区,大力发展生态田园游、工业游、乡村游等多产融合的全域旅游,吸纳当地群众就近就业,让更多农户通过从事餐饮、旅游、民俗等产业增加收入。同时,创新旅游营销模式,通过发放景区景点套票、推出优惠政策等方式,拉动旅游消费,力争全县乡村旅游综合收入达5亿元以上。
4.积极参加青洽会、农展会等大型会展,广泛宣传推介互助优质农畜产品,打造“七彩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利用电商、网红带货等方式拓宽销售渠道,促进农产品实现优质优价,增加群众收入。
二、扩大就业增收入
5.全面落实以工代赈政策,积极谋划实施以工代赈项目,以工代赈、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优先吸纳包括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在内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加群众收入。
6.加快培育互助家政、土族盘绣等特色劳务品牌,重点围绕“互助家政”名片打造,培育专业型家政服务人才200人以上、从业人员700人以上,促进更多群众稳定就业增收。
7.结合实际开发生态管护员、村庄保洁员、河道保洁员、护路员、治安巡逻员等公益性岗位100个以上,优先安排脱贫户和低收入户就业,增加群众收入。
8.利用互助就业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发布用工信息,依托劳务经济人,带动更多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10万人次以上。以东西部协作为契机,强化与无锡市企业劳务对接合作,向无锡企业输送劳动力100人次以上,增加群众劳务收入。
9.紧贴市场用工需求,实施“雨露计划”培训项目,加强民族餐饮、装饰装潢、演艺服务等特色工匠和技能人才培育,培训城乡劳动力4000人以上,带动群众就业。
10.积极应对疫情风险,引导全县在建项目吸纳当地群众务工,推动项目建设和群众增收双赢。
三、完善政策增收入
11.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一次性种粮补贴、农业保险补贴、草原生态奖补等惠农政策,做到应补尽补。
12.严格执行农村低保标准,实行低保对象动态调整,做到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应兜尽兜。
13.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严格执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和标准,按时发放养老金。
14.深入实施“雨露计划”等教育补助资助项目,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法依规享受教育资助,确保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应助尽助。
15.严格落实返乡农民工、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带动更多群众创业增收。
四、盘活资产增收入
16.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和支持农牧民将土地、草场有偿流转给新型经营主体,全面完成撂荒地整治“清零”任务,复垦撂荒地增加收益,通过收取租金或获取分红增加土地收益。
17.鼓励农户将闲置宅基地或农房以入股、合作、抵押等方式,参与乡村休闲旅游项目,增加财产性收入。
18.鼓励企业、合作社、社会资本下乡与农户合作,利用闲置宅基地或农房,合作开发经营农家乐、民宿等项目共同受益。
19.加强各类产业项目管理,依法保障和兑现分红收益,确保项目有效运行、群众持续收益。
五、应统尽统增收入
20.加强乡镇、街道收入统计工作业务指导,做到依法依规、应统尽统,客观真实反映群众收入情况。
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力争脱贫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全县脱贫地区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全市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