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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互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2-04-18
互政办〔2022〕29号: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互助县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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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政办〔2022〕29号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互助县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农业农村局拟定的《互助县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互助县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全县撂荒地整治成效,推进农村撂荒地复耕复种,提高耕地利用率,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海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海东市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农发〔2021〕603号)文件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市相关工作安排,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按照“守底线、扩面积、增产量、提质量”的工作思路,全面摸清撂荒地底数,坚持边查边改、分类施策,统筹推进撂荒地综合利用,增强撂荒地生产能力和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底线,助力打造“七彩农业”名片、建设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加大耕地撂荒整治力度,逐级分解目标,明确乡镇、村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耕地发挥效益,全力保障粮食安全战略。

(二)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农民依法依规承包经营好耕地,鼓励耕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确保耕地不撂荒,稳定粮食生产面积。

(三)坚持因地施策原则。对撂荒耕地实行建档管理,明晰撂荒耕地具体地块、方位、类别、面积等,深入分析耕地撂荒原因,针对性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计划措施,分类指导,逐地解决。

(四)坚持多措并举原则。制订并落实复耕复种扶持奖励和惩戒政策,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度,提高农民和农业企业参与粮食生产等农业生产活动的积极性,从源头上解决耕地撂荒问题。

三、工作目标

各乡镇要在2021年度撂荒地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2022年备耕春播工作,制定相应措施,全面复耕复种撂荒地。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增量,确保2022年5月底前实现全县撂荒地“零存量”。

四、整治措施

(一)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各乡镇要落实分级责任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辖区内撂荒地整治有人抓、有人管。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要通过实地核查等办法,按照短期撂荒(1年以内)、长期撂荒(2年以上)、零星撂荒、闲置、荒芜耕地等类别,逐村逐户逐块摸清撂荒耕地的地点、面积、类型、撂荒原因、承包农户和流转主体,逐块明确复耕复种时限、责任人、复耕复种措施,制定复耕复种方案,确保不漏一块、不落一户。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各乡镇建立完整的县、乡镇、村三级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

(二)分类施策,开展复耕。各乡镇、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综合施策,加强指导,切实做到每块撂荒地复耕复种、应种尽种。一是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点保障小麦、青稞、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种植;二是一般耕地按“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的原则,按照发展粮食、油料、蔬菜、饲草等先后次序,增加多样化特色农产品供给;三是严重盐碱化、沙化、地下水位高的撂荒地,因地制宜发展杂粮杂豆和饲用牧草等作物;四是对因基础设施滞后撂荒的耕地,加大投入力度,尽快改善设施设备,创造条件保障耕种;五是对因特殊原因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等;六是对转而未用、征而未用的土地,必须组织复耕,消灭“空白”;七是对复耕确实有困难的农户,由村“两委”引导流转种植或负责耕种,绝不能因各种困难理由造成等、推、拖等现象,贻误全县复耕复种工作。

1.农户自种。村民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行复耕复种撂荒地,确实无力耕种的农户,要委托亲朋好友或街坊邻居代耕代种,或者无偿将一定年限内的耕地经营权交回村集体。

2.集体代管。对2022年5月底前仍没有复耕复种且没有将耕地经营权交回所在的村集体的,由各村集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等程序审议决定并公示后,收回一定年限内的耕地经营权并交村集体代管。代管期村集体通过生产托管或土地流转经营等方式,对农户交回或依法收回的耕地进行复耕复种。撂荒地经村集体托管后,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政府兜底。对农户交回或依法收回的撂荒耕地,村集体短时间内无法通过生产托管或土地流转经营等方式组织耕种的,由所在村委会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筹集资金,将撂荒耕地托管复耕,兜底包干完成复耕复种任务。

4.托管服务。各乡镇结合辖区内耕地撂荒实际,尽快成立耕地撂荒托管服务中心,委托有能力的合作社或种植大户开展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菜单式、全程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解决群众后顾之忧。

(三)强化惩戒,助推复耕。一是依法履行耕种义务。督促承包户必须履行耕种义务,对弃耕抛荒连续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两委”组织复耕复种;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依法退出承包权;对退出的耕地,由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二是挂钩农户涉农补助政策。对撂荒承包地的农户,不得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得享受各项奖励政策(良种补贴、露地蔬菜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全膜补贴等),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三是对撂荒行为作出惩戒。对撂荒承包地且屡次不听规劝、拒不履行耕种义务的农户,不得给予农业担保、信贷资金支持,不得评定“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各类荣誉称号;对流转承包地存在撂荒行为,且屡次不听规劝、拒不履行耕地义务的经营主体,不得申报国家、省、市、县级示范性经营主体,不得参与评定各类荣誉称号;相关部门不得予以各类项目、信贷、贴息支持。四是严格干部绩效考核。将撂荒地整治纳入乡镇、村干部年度考核,所辖区域内凡是有耕作条件但存在撂荒地的乡镇不能评优,对耕地撂荒达到2%以上的乡镇领导进行约谈。本村撂荒地达到2%以上的(易地搬迁村、“空心村”不能超过5%),村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优,暂停发放年度村干部报酬补助。

(四)加大支持力度。一是涉农项目支持。结合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等项目,采取施用有机肥及土壤调理剂、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对撂荒地开展土地整治和设施配套,实施耕地宜机化改造,方便农户耕种;对集中成片撂荒地区予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持,调动撂荒地区生产发展积极性;易地搬迁村、部分“空心村”基于人走地留,耕地撂荒的实际,通过项目倾斜安排,引导合作社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明确利益分配机制,保障集中搬迁农户合法收益。二是配套县级财政资金。县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本县撂荒地的水、路等基础设施、种子、有机肥、组织机械耕种等投入,保障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配套资金,确保复耕作物“应保尽保”,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三是支持复耕经营主体。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流转撂荒地规模大、复耕复种积极、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优先评定市级示范社,推荐上报省级示范社、国家级示范社,对复耕复种贡献突出的龙头企业优先予以项目、信贷、贴息支持。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家庭农场给予各类项目资金支持。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县撂荒地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互助县撂荒地整治复耕复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贺世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星全鹄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局长

        程玉俊  县财政局局长

        袁占良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得林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曹田泰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师小兵  县水利局局长

        马  俊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星全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各村要切实承担起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责任,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复耕复种工作,确保辖区内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按质按量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加强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的技术指导。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田间地头,提高广大农民耕地保护意识,严防耕地撂荒。要认真总结亮点做法和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等一切耕地保护红线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监督考核。县农业农村部门要联合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成立督导组,采取经常性不定期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导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每季度对复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对耕地撂荒问题突出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或不作为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制定巡查监管机制,设立举报电话,乡镇配备专职土地管理员,加强常态化耕地撂荒监管,防止撂荒反弹。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深入研究撂荒地有效复耕复种的措施和办法,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制、委托代耕制、土地流转制等新机制。积极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分级制定实施流转扶持政策,促进农村土地向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能手流转集中,形成规模效应,切实解决耕地长期撂荒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