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hzxrmzfbgs/2021-00047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互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1-12-03
互政办〔2021〕53号: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互助县主城区地下水限采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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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政办〔2021〕53号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划定互助县主城区地下水限采区的通知


威远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青海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地下水限采区划定工作的通知》(青水资函〔2020〕65号)要求,紧密结合全县地下水现状及开发利用情况,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划定了互助县主城区地下水限采区,现将互助县主城区地下水限采区范围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限采区范围:互助县主城区及6个村(崖头村、寺壕子村、兰家村、阿家庄、赵家庄、胡家庄)

二、限采区面积:14.32平方公里

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和各自职能,严格落实主城区地下水限采区管控措施,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各项决策部署,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