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20200407-154254-32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互助县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12-07-11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互助县2012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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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互助县2012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互政办〔2012〕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环保局拟定的《互助县2012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二年七月六日

互助县2012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切实保护大气环境,维护公共交通安全,优化城乡环境卫生,根据《省环保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青环发〔2012〕27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监管,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今年秋收时节(8月中旬-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秸秆禁烧,其中曹家堡飞机场周围15公里,兰西高速公路、宁互一级路、互北路两侧2公里范围以及油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周围1公里区域为绝对禁烧区(主要涉及威远镇、高寨镇、塘川镇、东和乡),绝对禁烧区内严禁焚烧任何农作物秸秆。各乡镇也可结合实际,增加禁烧时段和范围。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7月15日-8月20日)。各乡镇制订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将工作目标、任务、职责落实到村(社)最基层,形成上下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并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禁烧氛围。

(二)全面禁烧阶段(8月20日-10月上旬)。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回检查,严格实行联片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三)检查总结阶段(10月中旬)。在全面禁烧阶段,县秸秆禁烧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加强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督查和指导,县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农业、环保、林业、广电、交通、公安、安监、监察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保护局,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禁烧工作制度,完善禁烧工作措施,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环保、农业部门要加强现场执法巡查,发现焚烧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

农业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民秸秆还田,扩大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在农作物收割过程中,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原则,采取粉粹还田等有效措施,切实防治焚烧秸秆。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开展秸秆资源调查。农机部门要深入现场,加强各类农机管理,控制留茬高度,从根本环节上减少秸秆焚烧。

林业部门要积极做好防火护林工作,对焚烧秸秆毁坏林木的责任人实施处罚,并依法追究责任。

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的巡查,发现秸秆焚烧现象,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组织查处。

安监部门负责禁烧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广电部门负责对秸秆禁烧的宣传和典型报道。

监察部门对各地禁烧责任落实情况、政府及部门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察、责任追究。

有关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机构和督查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禁烧工作责任制,明确具体负责人,实行划片包干,确保禁烧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会议、广播、横幅、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重大意义,提高广大农民禁烧秸秆的自觉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生焚烧现象的地区及监管失职行为进行公开曝光,营造浓厚的禁烧氛围。

(四)加强督查,严肃查处。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禁烧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对于焚烧秸秆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发生大面积焚烧、引发交通和大气环境污染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予以挂牌督办,对所在乡镇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hzxhq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