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20200407-154248-45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互助县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13-07-19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互助县2013年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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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互助县2013年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

互政办〔2013〕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县有关单位:

人行互助支行拟定的《互助县2013年信贷增长指导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互助县2013年信贷增长指导意见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为继续贯彻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促进互助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年货币信贷增长总体要求和预期目标

总体要求:继续认真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和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着力提高信贷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和灵活性,切实处理好稳增长、调结构、控物价、防风险的关系,把握好信贷投放的重点、力度和节奏,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贷服务,提高信贷投放质量和效益,确保信贷总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平稳适度增长,为互助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预期目标: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到80亿元,增长18%以上;各项贷款余额达到22亿元,增长18%以上。

二、认真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确保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

(一)构建科学有效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货币政策执行绩效。人行互助支行要积极探索加强窗口指导的有效途径,主动做好国家稳健货币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工作,积极争取政府部门、新闻媒体的配合与支持,提高全社会对货币政策的理解和认同,为货币政策传导创造有利条件。坚持季度货币信贷形势分析会议制度,进一步搭建和完善行长(主任)联席会等传导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准确预期宏观调控取向,合理配置信贷资源,调节好货币信贷供给,引导信贷资金更多投向实体经济特别是“三农”和中微小企业,更好地服务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扩大消费、改善民生等。

(二)强化货币政策工具管理,增强工具调节的灵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人行互助支行要进一步完善信贷政策评价体系,扎实推进县域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落实好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健全县域法人金融机构运用一定比例新增存款支持当地经济建设的考核办法。切实加强流动性管理,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帮助金融机构解决临时性资金短缺等问题,特别是农村信用社支农短缺资金,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加大支农再贷款调剂力度,给予再贷款支持。要加强对金融机构利率定价的指导和评估,促进中小金融机构尽快适应利率市场化进程。

(三)加强监测分析,着力把握辖区经济金融形势。人行互助支行要进一步加强监测分析,密切监测辖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进度变化,引导金融机构改进信贷管理和服务方式。对经济金融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趋势要及时跟踪调查,加强对典型情况的收集和分析。建立与有关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将对辖区经济金融运行态势的判断与相关部门掌握的信息相互印证,提高监测分析成果的客观性和准确度。进一步完善重大金融政策效应跟踪和反馈机制,建立相对固定的调查对象和网络,采取问卷、走访等方式,确保调查内容的连续性、可比性和客观性,更加真实地反馈各方面对宏观经济金融政策调整的反应和建议,为宏观决策服务。

三、围绕全县重点工作,不断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

(一)以发展和推进高原现代农业为着力点,大力支持“三农”发展。一是积极支持“三农”发展。各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大局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全面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和效率,确保“三农”贷款增幅不低于全县贷款增长平均水平。农业发展银行要开拓支农领域的新业务和新方法,进一步扩大商业性贷款范围,继续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农业银行要立足县域经济和“三农”,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支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寻求和培育信贷增长点,设计符合辖区“三农”发展实际需要的信贷产品,加大支农服务力度;农村信用联社要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改进支农模式和方法,进一步扩大小额农户信用贷款规模,主要贷款投向要用于支持“三农”发展。二是积极支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支持农业示范园核心区技术引进开发、试验示范、加工流通、推广辐射和农业休闲观光旅游和园区入驻企业续扩建项目建设;支持园区道路、电网改造、给排水、绿化、小型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业示范区优质杂交油菜制种、马铃薯原种繁育、特色蔬菜生产、优质蚕豆制繁种、八眉猪仔猪繁育和牛羊养殖等主导产业和基地建设。三是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各金融机构要结合全县农业发展特点,不断增加信贷投入,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继续加强对种植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油菜、马铃薯、蚕豆、特色蔬菜等制(繁)种和特色蔬菜种植,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加大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投入,优先支持特色种养业、种子种苗业和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发展“订单农业”,延长产业链条。重点支持马铃薯、油菜籽、蔬菜、蚕豆、食用菌等农产品加工销售,八眉猪、葱花土鸡、獭兔、白牦牛等特色养殖和牛羊繁育等地方特色产业链;在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的前提下,继续加大“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的信贷资金支持,确保“菜篮子”产品生产稳定。四是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根据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状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出台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具体措施,适当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手续,通过开展专项贷款或小额贷款等形式,探索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路子。五是积极支持农村商业网点建设。积极结合“双百市场”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支持县级农村商品配送中心的流动资金需求。

(二)以园区建设为重点,积极支持绿色工业发展。一是大力支持绿色产业园区建设。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介入园区规划建设,在园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信贷支持,并根据园区建设进展,加强调研,积极储备项目和企业,制定有针对性的信贷支持计划,适时给予信贷支持。二是支持塘川工业集中区企业转型升级。加强与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集中区工业企业的环保治理、关停并转迁、整合重组等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有扶有控”原则,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有信贷需求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促进全县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三是认真做好重点项目和工程的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要抓住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加大对青海等藏区经济发展、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等历史机遇,围绕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创新信贷服务,大力支持我县酿造、水电、建材、冶炼、旅游、农畜产品加工业等产业发展,不断培优扶强,扩大县域工业经济总量。通过对重点工程和项目的支持,带动县内其他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吸引区外更多资金、技术和人才到互助投资和发展。四是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要进一步落实金融支持中小微型企业政策,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更多更新的金融服务项目,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信贷、票据、结算、结售汇、信用证等综合性服务。要改进中小企业评级授信制度,简化贷款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改进支付结算手段,加快资金支付和清算速度。适当降低中小微企业贷款准入门槛,加大与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五是要以东部城市群建设为契机,抓住海东撤地建市战略机遇,发挥区域金融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加大对以县城为主体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做好临空经济区高寨、红崖子沟片区征地、农户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信贷支持。

(三)扩大金融普惠政策覆盖面,促进改善民生和扩大消费政策有效落实。一是进一步完善消费信贷业务,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要大力支持家电下乡、农机下乡等工作,做大做强住房贷款业务,支持安居工程、保障房建设、危房改造和居民改善性住房资金需求;同时,积极开发消费信贷品种,适应群众生活多样性、个性化的需要,引导消费结构升级。二是大力推进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程。做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规定,扩大贷款对象范围,简化贷款手续,降低门槛,努力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创业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三是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创新贷款管理模式,切实把助学贷款与帮助困难家庭发展多种生产经营结合起来,延伸贷款链条,帮助更多困难家庭解决学生上学和脱贫致富中存在的资金不足问题,并探索建立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长效机制。四是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县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大力优化投资环境,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和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要切实强化金融宣传工作,提高农民工的金融知识水平,满足农民工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要加强金融产品创新,依据农民工实际情况和需求,开发适合农民工回乡创业的金融产品,加大对农民工回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切实解决农民工贷款难问题。各商业性金融机构要本着统筹兼顾、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原则,适当设立农村金融网点,加大金融设施投入力度,提高为农民工创业的金融服务质量。

(四)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提升“中国土族·醉美互助”影响力。一是支持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各金融机构要对我县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依据我县的文化资源,扶持培育新型文化产业实体。在提供高质量综合性金融服务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企业联保互保贷款,满足文化产业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要积极支持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对“协会+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运作给于关注和大力支持,不断发展壮大文化产业,提升企业文化品位和核心竞争力。继续加强对农村文化产业项目和民俗文化发展的重点信贷倾斜,支持文化部门和相关企业开发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文化商品,最大限度地延伸文化产业链条,增加文化收入。二是支持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工行、建行、中行等在我县的分支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参与重大旅游项目的论证、规划评审、效益分析等工作,紧紧围绕全县“双创”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旅游业续建、在建和新招商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要积极探索通过银团贷款和以项目受益权和收费权为质押的贷款业务,为创建国家级高原旅游度假区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提供必要的信贷投入。三是加大对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放,主要支持建设景区道路、电力、通信、餐饮、供水、停车场、公厕、垃圾处理设施等。

四、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拓展融资渠道

(一)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信用协会或信用合作社等信用共同体的合作,运用联保、担保基金和风险保证金等联合增信方式,积极探索发展满足信用共同体成员金融需求的联合信用贷款。利用多种方式建立和完善农户资信评价体系,积极发放不需要抵押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并通过对守信用、按时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扩大贷款额度等激励措施,促进农民和涉农企业提高信用意识。

(二)扩大贷款有效担保品范围。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互助县农业发展情况和农村经济特点,依照相关法律,进一步扩大农户和农村企业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积极规范和完善涉农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建立健全涉农贷款担保财产的评估、管理、处置机制。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探索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贷款,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可用于贷款担保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试点用于贷款担保。积极推进和完善多元化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各类信贷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村的融资担保服务。

(三)积极探索金融支农的新模式和金融服务新产品。要建立公司、农户、信贷、专业组织、农业企业、农业保险、财政撬动、种植基地等有机结合的多种信贷支持模式,有效满足订单农业的金融需求,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辐射拉动作用,促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在进一步扩大县域农业保险试点范围的基础上,涉农金融机构、农村信贷担保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以订单和保单等为标的资产,探索开发“信贷+保险”金融服务新产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村种养大户和有资质的农业生产企业通过投资“信贷+保险”,有效防范和分散涉农信贷风险。

(四)提高涉农金融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各涉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农村金融服务力度,采取流动和定点上门服务、设置助农自助服务点等方式,消除农村金融服务空白点,扩大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覆盖面。积极争取上级行支持,合理扩大信贷管理权限,优化审贷程序,简化审批手续。推广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务和农贷信贷员包村服务。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通过推行手机银行、农民工银行卡、信用村镇建设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手段电子化、信息化和规范化,逐步普及农村金融产品的网络化交易,发展基于现代信息科技的低成本的商业可持续模式。农村信用社要发挥网点优势,大力拓展收费类和服务类资金归集等中间业务,积极开展农村金融咨询、代理保险销售和涉农理财业务。

责任编辑:hzxhq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