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20200407-154243-88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互助县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13-08-02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互助县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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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互助县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互政办〔2013〕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县有关单位: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定的《互助县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互助县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提升药品安全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建立互助县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及议事规则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药品安全形势,研究制定有关实施方案,部署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全县性统一行动。

(二)协调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议定药品安全监管重要事项;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与沟通,督促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抓好落实。

(三)建立健全打击涉药违法犯罪行为协作机制,并提供相关制度、信息和技术支持。

(四)县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成员单位需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事项,应提前1周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后列入会议议题。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联络员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召集,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五)药品安全联席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印送各成员单位并抄送县人民政府。县药品安全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有关工作意见和事项,由县药品安全联席会议直接印发,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县人民政府批转。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县委宣传部、经商局、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邮政局参加。

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政府办公室一名副主任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召集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兼任。成员单位指定1名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参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做好药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普及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对典型案件开展舆论监督,稳妥做好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论引导工作,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涉药犯罪行为;配合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妨碍公务违法犯罪活动。

县工商局:加强对大众媒体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发布药品广告特别是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安全监管;加强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传教育,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做好药品及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防止不合理用药;加强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做好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管理工作,加强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管理。

县经商局: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鼓励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完善药品流通配送体系,优化网点布局。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加强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计生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储存和使用管理。配合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计生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组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与防治工作。

县邮政局:加强对药品寄递渠道的管理,指导寄递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严防利用寄递渠道非法邮售药品。配合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邮售药品行为。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药品安全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责任编辑:hzxhq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