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20200407-154135-63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互助县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0-03-03
青海省2020年重大项目开复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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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在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的同时,坚持疫情防控处置和经济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全力支持恢复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认真组织重大项目顺利开复工,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投资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带动引领作用,确保省“两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工作信心,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为前提,聚焦保质保量完成季度和上半年投资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稳投资、稳预期、稳大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开复工,全力抓好涉及全局、事关根本的重大项目建设,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工作,在迎接挑战中以稳应变,在化解风险中以进固稳,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确保投资实现良好开局,上半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二、开复工原则

——明确目标,强化责任。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对标年度目标和季度目标,对表重大项目开复工责任清单,逐项压实地区、部门及有关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督导考核,提升执行力,力争4月中旬组织开复工一批重大项目,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确保投资力度不减弱、项目建设不断档。

——安全第一,防控为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保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安全可控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项目开复工,积极创造条件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前移关口、点面结合,排查隐患、预防为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细之又细、严之又严的作风,落实好疫情防控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案,做到达标一个、开工一个,确保各类开复工项目疫情防控到位、安全措施到位、组织管理到位。

——抓实前期,强化保障。坚持特事特办,在特殊时期特殊办理项目审批事项。支持在早、在先、在前,通过抗击疫情促进改革、以发展成果保障抗击疫情。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建立“绿色通道”,对经济运行先行指标和项目开复工保障要素逐一协调到位,确保项目按既定时间节点顺利开工,保质保量完成既定任务。

——主动作为,加快进度。坚持稳字当头,保持定力,提振信心,精准施策,在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建立台帐、挂图作战,全力以赴促开工、抢时间、抓进度,坚持每半月一汇总、每月一调度、季末开展总结讲评,确保各项工作压茬推进,年度、季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项目任务安排

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2020年一季度开复工项目责任计划的通知》(青政办函〔2020〕14号),确定4月底前计划开复工重大项目80项,总投资2823.6亿元,一季度计划投资63.6亿元,上半年计划投资305亿元(详见附件)。其中:

——西宁市政府5项,一季度计划投资11亿元,上半年计划投资26.3亿元;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4项,一季度计划投资7亿元,上半年计划投资12.5亿元;

——海东市政府3项,一季度计划投资0.4亿元,上半年计划投资3.2亿元;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10项,一季度计划投资2.5亿元,上半年计划投资24.3亿元;

——省交通运输厅24项,一季度计划投资7.7亿元,上半年计划投资68.7亿元;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4项,一季度计划投资4.6亿元,上半年计划投资26.5亿元;

——省教育厅1项,一季度计划投资0.2亿元,上半年计划投资0.5亿元;

——省水利厅1项,一季度计划投资0.2亿元,上半年计划投资1亿元;

——省生态环境厅3项,一季度计划投资0.6亿元,上半年计划投资6.1亿元;

——省卫生健康委3项,一季度计划投资0.6亿元,上半年计划投资3.1亿元;

——省林草局6项,一季度计划投资0.37亿元,上半年计划投资7.7亿元;

——省能源局3项,一季度计划投资17.9亿元,上半年计划投资67.6亿元;

——省引大济湟管理局2项,一季度计划投资1.7亿元,上半年计划投资4.4亿元;

——省医保局1项,一季度计划投资0.4亿元,上半年计划投资0.6亿元;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4项,一季度计划投资1亿元,上半年计划投资15.5亿元;

——中国铁路青藏公司1项,一季度计划投资1亿元,上半年计划投资1.4亿元;

——兰新铁路甘青公司1项,上半年计划投资2亿元;

——青海机场公司2项,一季度计划投资0.05亿元,上半年计划投资1.3亿元;

——青海油田公司1项,一季度计划投资6.5亿元,上半年计划投资28亿元;

——华鑫水电开发公司1项,一季度计划投资0.05亿元,上半年计划投资4.5亿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牵头责任单位和相关地区、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始终把投资项目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担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具体抓,前移关口,靠前工作。要严格对照项目清单要求,成立工作专班,逐项逐环节压实责任,按照既定开复工时间和建设任务,落实人员到位、安全防护措施到位,以更实的举措、更严的责任、更强的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全面开复工建设,按时间节点完成实物工作量和投资任务,尽早形成有效投资,努力稳定投资、稳定预期、稳定大盘。

(二)建立开复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实行项目开复工卫生防疫报告制度。项目单位要依据《重大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开展疫情防控自查;待各项工作落实后,开工前3天按项目归属向项目所在地县(市、区、行委)或县级以上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报告防控机制落实情况。各级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收到报告后,要根据项目建设单位防护准备和执行落实情况,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对符合开工条件的,建设单位可按计划开复工;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要督促指导帮助建设单位改进完善防护措施达标,确保防控机制落实到位。同时,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建设保障工作,在项目开复工前向项目所在地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报备。

(三)强化防疫防护措施。各地区和行业部门、有关企业要切实履行好重大项目建设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督指导责任及协同配合责任,按照《重大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要统筹解决项目开复工前人员返岗需要的集中隔离场所,为复工项目单位提供服务,按照疫情防控的专业要求,加强对隔离场所的管理和防疫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各项目单位要把防疫防控工作放到优先位置,聚焦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准备、人员返岗上岗、设备物资保障、施工现场管控、生活区域管理、值守应急管理等关键环节,逐项进行梳理,逐条制定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进行网格化管理,落实责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疫情防控“零死角”“零遗漏”“全覆盖”。

(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各地区和行业部门、有关企业要认真贯彻《重大项目开复工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制定细化项目清单、人员清单、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按要求成立安全建设领导小组,逐项明确安全施工领导责任、属地联防联控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制度机制预案,深入排查抽查督办,全面贯彻落实防范措施。各项目单位要把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及施工环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制度措施到位、培训教育到位、物资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五)分类推进项目建设。各地区和行业部门、有关企业要坚持分类指导,对重大项目,逐一派专业指导组协助、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物资保障工作。能够原地解决的,由属地政府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报省有关部门直至省政府协调解决。对在建项目,特别是已制定全年计划、有工期要求的项目和控制性工程,要抓好施工组织,及时了解企业在金融支持、用工保障、物流运输、原料供应等方面的需求和困难,分级分领域协调解决,确保尽快全面复工;对新开工项目,要开辟绿色通道,创新审批方式,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审批时限,积极创造开工条件,分期分批有序开工;对专项债券项目,要加强调度和监管,加快发行准备,确保尽快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提振投资信心。

(六)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州政府要加大施工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减税降费等支持政策,提前做好征地拆迁、建材供应保障和物资调配,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省发展改革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五个一”推进机制,强化日常协调调度。省应急厅要会同地区卫生健康部门支持帮助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重大项目疫病防控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搭建项目物资生产供应与需求采购对接平台,组织做好重大项目建设防疫物资调拨工作。省财政厅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认真做好专项债券安排,切实加快资金拨付,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创新加快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办理进度。省交通运输厅要做好运力保障,针对重点企业需求,一对一服务保障建材及务工人员运送通畅,重点协调解决省外交通管制影响原料、产品运输问题。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要会同各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协调各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项目信贷投放,努力缓解项目融资难等突出问题。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审批部门要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速办理项目用地、环评、工程报建等手续,开辟绿色通道,推行网上办理和不见面审批。省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项目建设单位要全面摸排项目开复工遇到的问题,抓紧项目开复工备工备料、设备采购,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组织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复工。

(七)按规定时限报送信息。项目开复工后,各责任单位要逐级压实责任,建立台账,挂图作战,建立健全周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压茬推进。实行项目联络员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通过重大项目信息平台及时向省重点办报送项目开复工准备、开复工情况和投资完成情况。对复工迟缓的项目,要强化责任落实,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和督促。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做好投资项目入库依法统计、应统尽统工作。

各市州和所属县级政府要参照本方案,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项目开复工方案,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方案”的要求,明确防疫要求、安全措施、工作任务、时间节点、推进措施和责任主体,抓好施工队伍组织、前期条件落实、配套资金跟进等各项工作,确保本地区重大项目在安全可控的条件下按计划开复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