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hzxrmzfbgs/2021-0002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互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1-10-12
互政函〔2021〕257号: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1年县级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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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政函〔2021〕257号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2021年县级财政衔接资金
使用计划的批复


县乡村振兴局:

 你局《关于2021年县级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计划的请示》(互乡振局〔2021〕34号)悉,经县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2021年县级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计划,现批复如下:

 1.乡村振兴及乡村旅游试点村规划编制项目,投资39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乡村振兴及乡村旅游试点村建设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等费用,由县乡村振兴局实施。

 2.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项目,投资800万元,主要购买有机肥,由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实施。

 3.松多乡十八洞沟村白牦牛养殖项目,投资8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白牦牛品种改良、购置设备等。由松多乡人民政府实施

 4.青海省第一个农村党支部培训中心项目,投资180万元,主要新建培训中心等。由塘川镇人民政府实施。

 5.东山乡东山村马铃薯淀粉加工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由东山乡人民政府实施。

 请你局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农字〔2021〕821号)等政策规定、文件精神,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尽快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按项目建设程序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严格落实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确保项目如期完成、资金安全发挥效益。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