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hzxrmzfbgs/2021-0002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互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1-09-15
互政办〔2021〕41号: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互助县创业孵化基地运行管理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

互政办〔2021〕41号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互助县创业孵化基地运行管理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就业服务局拟定的《互助县创业孵化基地运行管理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



互助县创业孵化基地运行管理方案


 为促进互助县创业孵化基地(简称孵化基地)成为科技孵化器、重点产业集群地、中小企业创业(辅助)基地,真正为新创办的小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有利于存活、发展的服务环境和空间环境,依据《互助县创业孵化基地运行管理制度》,结合互助县实际,特制定本运行管理方案。

 一、基本概况

 互助县创业孵化基地位于互助县威远镇农畜产品综合市场18号楼二、三层,总面积1410平方米,涵盖创新创业办公室、入驻企业孵化室、众创空间工作室、项目洽谈室、多功能厅等功能区。孵化基地具有创业培训、创业培育、创业孵化、创业咨询、职业技能培训等功能,主要为全县各类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搭建低成本孵化服务平台,为入驻孵化对象(以下简称孵化主体)提供基本办公条件、公共会议场所和洽谈保障服务,并为孵化主体提供场地、导师、市场、创业优惠政策、创业培训、中介、物业等相关服务。

 二、总体目标

 通过政策聚焦,社会资源汇聚,在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资金等优质资源的支持下为孵化主体提供最专业,最全面的创业服务,以此促使孵化主体快速成长并创业盈利,从而培育一批规模创新企业,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后续动力。同时,将孵化基地建设成为互助县乃至省市的创新创业示范典型核心区和引领区。

 三、孵化主体入驻条件及程序

(一)申请入驻孵化基地基本条件

 入驻孵化基地的企业或创业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就业需求,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有较高的开发价值和良好的市场潜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同时,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和创业者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孵化基地优先接纳的创业项目为:各类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有广阔市场前景的创新型项目;具有本地区域产业优势的创业项目;在互助县新注册登记的自主创新型、自主开发型等成长性较好的企业或项目,包括技术创新性或商业模式创新性较强的具有孵化潜力、推广价值和辐射带动作用的现代服务型、信息数据型及具有县域地方特色影响力的企业或项目。

 2.孵化基地优先吸纳的入驻对象为:企业家(包括企业中层管理、营销、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村致富带头人、残疾人及被征地农民、农村劳动者组建的创业团队。

 3.孵化基地优先引进的创业领域为:信息咨询服务业、传媒业、商贸流通业(营销中心)、电子商务类(微商、电商)等第三产业为主的服务性行业。

 4.入住孵化基地的企业和创业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还需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具有较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入驻基地后能保证在基地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自觉遵守孵化基地相关管理规定。

(二)申请入驻孵化基地基本流程

 1.提出申请:创业者向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表、项目资料、各种证书及相关材料等。

 2.受理初审: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入驻申请进行受理、初审。

 3.评审认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委托方)对申请入驻的企业或项目进行评审,形成评估意见。

 4.签署意见: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根据论证、评估意见,初步作出是否同意入驻的决定,同时,将通过评审的创业者入驻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5.签订协议:通过评审的创业者公示期满后,在接到入驻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持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的评审意见书到县就业服务局签署入驻孵化协议书,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6.正式入驻:签订协议的创业者须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入驻基地,筹备开办企业。如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向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否则收回创业者入驻资格。

(三)申请入住孵化基地所需资料

 1.入驻众创空间的孵化主体需提供以下资料

(1)创业者及其合伙人的简历、身份证及进行自主创业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创业项目策划书。

 2.入驻孵化室的孵化主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在县就业服务局进行创业登记,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就业登记,同时提供《创业证》复印件及进行自主创业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证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创业项目发展规划书。

 四、孵化主体孵化期间应享受的扶持政策

(一)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及基本办公设备服务

孵化基地为孵化主体免费提供办公地点,每位入驻企业或团队可以根据办公需要申请办公室或众创空间办公位。为创业者提供的办公空间使用期限为3年。

(二)享受各类就业创业政策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青海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青财社字〔2020〕1833号),孵化主体可享受以下就业创业政策。

 1.创业培训。对入驻孵化基地的从业人员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创业培训及专业技能培训。

 2.创业补贴。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人员,符合青海省创业补贴条件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企业吸纳一次性奖励。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新增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4.自主创业贷款扶持。对创业孵化基地内进行自主创业的创业者,按政策给予1-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5.社会保险补贴。入驻孵化基地的企业新增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先缴后补的原则,按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保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三)基地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指导、项目推广、产品推介等服务,积极组织入驻企业参加各类创业大赛。

 以上优惠政策如上级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同时,创业孵化基地内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政策规定应享受的其他税费减免、招商引资等优惠政策均参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孵化主体孵化期间应遵守的相关规定

 孵化主体应依据国家相应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严格遵守和执行创业基地有关规章制度以及与基地办公室签订的协议,积极支持、协助基地办公室开展促创活动。

 1.经审定符合入驻条件的孵化主体入驻前须缴纳一定数量的财产押金(具体数额为:众创空间500元/工位,孵化室2000元/间)。孵化主体孵化期满退出时,在完成资产移交后,如不存在资产纠纷,全额退还。同时,入驻孵化主体还必须与县就业服务局签订《互助县创业孵化基地安全承诺书》。

 2.孵化主体在使用网络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信息。

 3.孵化主体经营活动必须与申请内容相符,不得在该场所从事与申请项目无关的活动,或将该场所转租给他方,不许将办公场所当仓储间。

 4.孵化主体应按时向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如实填报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报表、统计数据和其他相关资料。

 5.孵化主体应建立完整的财务、人事、考勤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6.入驻孵化室的孵化主体应按规定按时向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缴纳物业费、水电费及取暖费(根据所使用办公房面积收取,费用数按相关标准执行,并在签订的孵化服务协议书中作出明确规定)。

 7.企业出现合并、变更、停业等情况,除按规定向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外,应报送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备案。

 8.孵化主体必须严格执行基地考勤打卡签到管理制度,对长期不签到或关门闲置的,清退出基地。

 六、孵化主体退出及考核机制

(一)退出机制

 孵化主体因孵化成功等原因不再需要使用孵化基地提供的场所时,应主动提出退出申请,并处理好相关事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须退出孵化基地。

 1.入驻孵化基地3年期满的。

 2.孵化主体有下列情况之一,由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发放《退出通知书》,要求其退出孵化基地:

(1)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或给基地造成重大经济和名誉损失的;

(2)项目中止或者确认项目无开发前景;

(3)屡次违反创业孵化基地有关管理规定;

(4)不适宜在创业孵化基地继续进行孵化的项目;

(5)两次缺席孵化基地管理组织的重大活动;

(6)对于创业孵化基地提供的场所利用率较低;

(7)经评估考核达不到合格标准。

《退出通知书》下达后,15日内撤出自行物品,清理场地,并办理有关手续。

(二)考核机制

 县就业服务局制定《互助县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孵化主体评估考核办法》,并组织相关人员分年度对孵化主体按照孵化主体自评、县就业服务局考评的步骤,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资料,现场查验等方式开展考核。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县就业服务局在孵化基地设立办公室(称为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孵化基地日常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同时,督促本单位各业务办公室加强配合,依据自身职能,做好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确保孵化基地正常运行。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就业服务局每年在本部门财政资金预算中,纳入孵化基地运行管理资金10万元,主要列支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众创空间室、卫生间、楼道等公用面积的物业费、水电费、供暖费、维护费及优秀孵化主体的表彰奖励费用和各类促创活动的举办费用等。

(三)注重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对互助县创业孵化基地各项扶持政策和孵化成功的创业主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推介宣传,进一步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孵化主体入驻孵化基地,从而扩大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