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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互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1-06-23
互政办〔2021〕29号: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互助县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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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政办〔2021〕29号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互助县校园安全风险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教育局拟定的《互助县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互助县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全县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校园安全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校园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健全完善科学系统、切实有效的学校安全稳定风险隐患防控化解体系,确保实现全县学校“零重大安全事故、零重大突发事件、零安全事故死亡事件”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排查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互助县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代朝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贺有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忠禄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魏成林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郎永宏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春年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石多杰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成龙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王  贺  县公安局副局长

         伊顺年  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专项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伊顺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协调推进、督导检查、总结汇报等工作。

 第一督查组:

 组   长:吴忠禄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从县教育局、公安局、应急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消防救援大队抽调工作人员各1名

 督查范围:威远镇中心学校、东和乡中心学校、东沟乡中心学校、东山乡中心学校、林川乡中心学校、台子乡中心学校、南门峡镇中心学校、巴扎乡中心学校、加定镇中心学校、西山乡中心学校、蔡家堡乡中心学校、塘川镇双树中心学校。

 (联络员:刘生宝15997056686)

 第二督查组:

 组  长:石多杰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从县教育局、公安局、应急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消防救援大队抽调工作人员各1名

 督查范围:互助一中、互助二中、互助三中、树人高级中学、互助民中、威远初级中学、城南小学、城北小学、城东小学、彩虹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实践基地、五峰镇中心学校、塘川镇甘雷中心学校、互助县幼儿园、城南幼儿园、城北幼儿园、大寺幼儿园。

(联络员:李世强13639723683)

 第三督查组:

 组  长:郎永宏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从县教育局、公安局、应急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消防救援大队抽调工作人员各1名

 督查范围:红崖子沟乡中心学校、五十镇中心学校、丹麻镇中心学校、哈拉直沟乡中心学校、松多乡中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技术学校(职校幼儿园)、城西幼儿园、深沟幼儿园、大寺路幼儿园、育苗幼儿园、鼓楼花园幼儿园、金厦舒馨幼儿园、七彩星河湾幼儿园、禾苗幼儿园。

(联络员:王生吉18197263639)

 第四督查组:

 组  长:李春年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从县教育局、公安局、应急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消防救援大队抽调工作人员各1名

 督查范围:各校外培训机构

(联络员:解生寿13897123800)

 四、整治重点:

(一)中小学、幼儿园整治重点

 消防安全方面:1.是否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2.每学期是否举行防火、防震逃生演练,是否对全体教职工、学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及常识教育。3.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灭火器是否正常,应急照明、消防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4.建筑、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食品安全方面:1.许可证是否过期,地点、法人、经营项目是否与许可项目一致。2.食堂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开展“明厨亮灶食品安全”活动。3.进货渠道是否合规、是否专人负责。4.是否落实消毒柜、留样柜、食堂厨师健康证等规定。

 后勤管理安全:1.是否定期检查取暖设施、用电设备、线路,尤其是寄宿制学校和提供洗浴、饮水设备的学校是否定期维修设备。2.是否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热水温度是否达到标准。3.天然气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年审,操作人员是否具有资格证书。4.运动器材、游乐设施(幼儿园)等器材的支柱、臂柱、立柱、底座等是否牢固。

 校车安全方面:1.司机是否有驾驶证。2.校车是否经过年检,是否具有校车标牌、运行档案。3.校车是否落实一人一座和陪乘人员制度。4.是否建立校车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和应急预案,是否排查线路安全隐患。5.是否加强乘车学生安全教育及校车违法行为的查处。
校舍安全方面:1.学校是否存在C级危房、D级危房。2.C级危房是否加固或改造,D级危房是否消除。3.学校是否建立校舍排查鉴定台账、记录、鉴定报告。

 特种设备安全方面:1.是否有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证、电梯安全警示标志、电梯年检合格报告。2.是否有锅炉司炉工上岗证,锅炉是否有检测合格证。3.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使用是否安全,燃气管道是否腐蚀、漏气,管道燃气使用场所是否通风,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是否规范正常等。

 实验室安全方面:1.是否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实验室操作规范流程。2.危化品是否建立严格的保管、检查、检测、领取、使用、库存、销毁登记制度。3.是否按“五双”(双门、双锁、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记账)进行管理。

 三防设施方面:1.学校门卫是否24小时有人值守,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制度是否健全。2.学校是否坚持对重点部位及周边每日不少于5次巡查制度,夜间巡查不少于2次,学校师生集中出入时段是否配备2名以上教师和保安值守。3.学校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专职保安员。4.学校校门口是否设置硬质设施,是否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和监控设施。

 心理健康方面:1.学校是否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或专题教育教学。2.学校是否有建立专门的心理咨询室,是否有专兼职心理咨询老师。3.学校是否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于检测出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是否有跟踪辅导和干预。

 校园暴力排查方面:1.是否对13类重点关爱学生建立了一对一帮扶措施,责任人是否明确。2.是否定期排查管制刀具。3.中小学是否开展防范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

 校园周边安全方面:1.学校是否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安排值日教师在学校门口值日。2.校园周边是否存在“黑车”接送学生或车辆超载接送学生上下学情况。3.是否对校园周边各类游艺娱乐场所、网吧、小旅馆、学生托管点等进行排查整治。4.是否对校园周边刑满释放、肇事肇祸、精神病等重点人员进行摸排管控。

 防汛防溺水方面:1.是否协调相关部门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和危险水域。2.是否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和防溺水“六不”宣传以及防溺水相互提醒等工作。3.防汛物资储备是否齐全。

(二)校外培训机构整治重点

 1.是否存在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未持证教师上岗授课等非法开展教育培训行为。

 2.是否存在错误宣传、虚假宣传问题。

 3.是否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开展超纲超前教学。

 4.是否存在收费不规范、预付费管理隐患及退费纠纷。

 五、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10月底,分以下5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校自查整改阶段(6月18日至21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表》、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表》内容逐项开展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自查人员工作责任,填写《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表》内容、“一校一表”“一机构一表”,留存备查,全面推动整改。第一阶段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必须在21日前全部整改完成;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制定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详细撰写情况说明报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

 第二阶段:联合检查验收阶段(6月22日至25日)。联合检查组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落实”要求,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工作要实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全覆盖。各检查人员要深入学校查找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检查人员责任,填写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培训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表》,并留存备查,第二阶段工作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在25日前全部整改完成。对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推动问题隐患化解;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要指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建立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撰写详细的情况报告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第三阶段:全面整改落实阶段(6月26日至30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根据督查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对重大风险隐患实行领导包案、专案化解,强力推动问题解决,确保安全生产与和谐稳定。

 第四阶段:保大庆阶段(7月1日至8月1日)。围绕确保建党100周年校园安全稳定主题主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坚持属地管理、问题导向,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稳定工作措施,坚决守住校园安全维稳工作底线,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第五阶段:总结巩固阶段(8月2日至10月底)。坚持安全稳定工作各项措施,定期分析研判问题隐患,及时跟进防范化解措施;及时总结工作开展经验,固化有效做法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安全隐患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各培训机构要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建党100周年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充分掌握和摸透所有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现状、存在的风险隐患等,切实做到情况明、问题清。要把风险隐患的整改和工作措施的落实放在首位,扎实做好各类问题化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学校长治久安。

(二)全面排查整改。各相关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各培训机构要把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做好建党100周年安全稳定工作的首要任务,与“学党史办实事、除隐患遏事故、防风险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保工作和校园安全稳定“两查一改”活动结合起来,对前期排查出但尚未整改的“老问题”和此次排查发现的“新问题”,专题安排、拉出清单、建立台账、列出时间表,逐项整改、销号管理,争取把各类风险隐患化解在各阶段结束前,坚决防止发生安全稳定事件。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各培训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落实”的原则,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把各项风险化解整改责任分解到人、到岗,抓细抓小抓实,确保各项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各检查人员要本着对学校师生负责、对教育事业负责的态度,认真查找学校、培训机构存在问题,对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到位、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到位、报告不到位和工作敷衍了事导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稳定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及时总结汇报。各检查组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将书面总结材料和附件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并不定期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提炼经验,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校园安全整治长效机制。

 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表

       2.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表

  
附件【互政办〔2021〕29号: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表.doc
附件【互政办〔2021〕29号:附件2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