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nynchkjj/2025-00025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日期:2025-05-20
2025年互助县畜禽出(补)栏奖补方案主要内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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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全县畜禽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发展,稳定畜禽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促进养殖户增收,根据《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25年互助县畜禽出(补)栏奖补方案的通知》(互政办〔2025〕14号)文件精神和乡村振兴资金管理政策规定,现将奖补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级配套乡村振兴衔接(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扶持)资金16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00万元,共362万元。

二、奖补对象

长期稳定从事生猪、肉牛、肉羊、蛋鸡等养殖产业的养殖户、专业合作社、养殖场等,兼顾屠宰本县域内牲畜的企业。

三、资金分配

畜禽出(补)栏奖补总资金362万元,其中,牛出(补)栏奖补资金105.6万元、屠宰企业奖补资金3万元,占比30%;羊出(补)栏奖补资金81.45万元,占比22.5%;猪出(补)栏奖补资金159.9万元、屠宰企业奖补资金3万元,占比45%;蛋鸡补栏奖补资金9.05万元,占比2.5%。牛、羊、猪出(补)栏奖补资金按4:6进行分配,其中,牛出栏奖补资金42.24万元,补栏奖补资金63.36万元;羊出栏奖补资金32.58万元,补栏奖补资金48.87万元;猪出栏奖补资金63.96万元,补栏奖补资金95.94万元;蛋鸡补栏奖补资金9.05万元。奖补资金可根据各类畜禽出(补)栏实际情况动态统筹调剂。

四、奖补条件

对长期(五年以上)从事养殖产业,并在奖补后能持续养殖的农户、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养殖场进行奖补,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计算。猪:出栏商品猪≥20头,补栏商品猪≥50头,引进能繁母猪≥5头;牛:出栏肉牛≥10头,出栏牦牛≥50头,补栏肉牛≥10头,补栏牦牛≥100头;羊:出栏肉羊≥100只,补栏肉羊≥200只;鸡:补栏蛋鸡≥500只。对发展养殖产业效益明显的脱贫户或监测户(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为准)给予奖补;对联农带农作用发挥好的屠宰企业可适当给予奖补。

五、奖补类型及标准

(一)出栏奖补。对饲养周期牛达到8个月以上、猪和羊达到5个月以上,且形成有效出栏(屠宰)的养殖场(户)按肉牛300元/头、牦牛200元/头、肉羊50元/只、猪50元/头标准给予奖补,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和规模养殖场(在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的合作社和养殖场)奖补资金每家累计不超过2万元,大型养殖场每家累计不超过10万元。

(二)补栏奖补。一是补栏畜禽奖补。对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补栏且当年饲养周期达到8个月以上,完成有效出栏(屠宰)的按肉牛300元/头、牦牛200元/头给予奖补;对2025年3月31日至5月31日完成补栏且当年饲养周期达5.5个月以上,完成有效出栏(屠宰)的猪和羊每头(只)奖补100元;对2025年6月30日前引进且产蛋期达4个月以上的补栏蛋鸡每只奖补10元。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和规模养殖场(在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的合作社和养殖场)奖补资金每家累计不超过2万元,大型养殖场每家累计不超过10万元。县内引进、自产仔畜、现有畜禽不在补栏奖补范围内,同一批次补栏畜禽不再享受出栏奖补资金。二是能繁母猪引种奖补。对2025年6月30日前从省内外(不含本县)引进体重≥75kg的母猪按1000元/头奖补。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和规模养殖场(在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的合作社和养殖场)奖补资金每家累计不超过2万元,大型养殖场每家累计不超过10万元。

(三)屠宰场奖补标准。对开展代宰本县牲畜的屠宰场按屠宰费用50%标准进行奖补,每家屠宰企业奖励资金不超过3万元。

(四)奖补时间。自本方案印发之日开始,奖补资金发放完为止。

六、实施流程

(一)主体申请。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经营主体,在达到奖补条件后,填写互助县畜禽出(补)栏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并附相关检疫证明;自繁自育的农户出栏猪、牛、羊时按方案确定的饲养周期出具饲养证明、照片等印证资料,经所属乡镇人民政府、高寨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县级审核。县农业农村局要强化监管,按不低于20%的比例对养殖主体、经营主体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奖补数量进行现场核实,必须做到“见人、见畜、见标”,如实统计并逐户登记造册。

(三)审核公示。现场调查的数量要经村两委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核查结束后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数量不实的要及时复查。

(四)资金发放。采取随报、随验、随批原则,各乡镇核验通过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奖补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将奖补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统平台或对公账户兑付给受奖补的场户。

公示期为7天(5月20-26日),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有异议,均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将意见反馈至互助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联系电话:0972—8322163(互助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互助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2025年5月20日